加州新法上路 租客將有10天應對驅逐令

編譯陳盈霖/綜合報導

LAist報導,今年秋天,加州選民否決擴大城市限制租金上漲能力的提案,租客倡議者遭受重大挫敗。然即將於2025年元旦實施的新州法,將替面臨驅逐的租戶提供更多喘息空間。該法將租戶收到驅逐通知後需做出回應的時間,從五個工作日延長至十個工作日。代理租戶的律師表示,此舉看似是小的變化,但它可能對幫助人們保住家園產生重大影響。

收到驅逐通知的租戶若未能在法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回應,可能會因未出庭而自動敗訴,也可能導致財務懲處及留下汙點紀錄,進而影響未來租屋能力。即使租戶有合法抗辯理由,例如房東提高超過加州法律限制的租金,或拒絕修復暖氣系統、門鎖等問題,此一規定依然適用。研究估計,加州約有40%租戶因上述情況輸掉案件。

西部法律與貧困中心(Western Center on Law and Poverty)資深律師洛佩茲(Lorraine Lopez)告訴CalMatters,「對租戶而言,五天遠遠不夠讓租戶找到法律援助、了解針對他們的訴訟內容、確定可抗辯的理由、填寫相關文件並到法院」。

在加州,法律服務的可及性各地差異很大。例如舊金山保證替所有面臨驅逐的租戶提供法律代理;在屋崙(Oakland)和洛杉磯等城市,有強大的公益律師網絡幫助他們提交回應,但居住在所謂「法律沙漠」的加農村地區居民,則需長途跋涉才有辦法與律師會面。

儘管一些研究表明,有律師代理的租戶被驅逐家園的可能性相對較小,但根據「全國公民權利聯盟」(National Coalition for a Civil Right to Counsel),全美範圍內的驅逐案件中,有律師幫助的租戶不到5%,相比之下,擁有律師幫助的房東比率超過八成。

這項由聖荷西(San Jose)民主黨籍參議員卡拉(Ash Kalra)起草的新法,也同時替房東提供某些條款,包括限制租戶律師針對房東訴狀中的錯誤而提交某些動議的時間。房東代表表示,租戶律師通常運用這些動議,不必要的拖延案件。

即將於明年元旦實施的新法,將租戶收到驅逐通知後需做出回應的時間,從五個工作日延長至十個工作日。(截自KTLA)
即將於明年元旦實施的新法,將租戶收到驅逐通知後需做出回應的時間,從五個工作日延長至十個工作日。(截自KTLA)

此一改變讓加州最大的房東遊說團體「加州公寓協會」(California Apartment Association)在立法者對此法進行辯論時保持中立,然一些地方房地產擁有者團體仍反對該法。代表房產擁有者的律師伯恩斯坦(Daniel Bornstein)表示,案件拖得愈久,房東成本愈高,租金損失就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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