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明年最低工資16.5元 40縣市或地區更高
自2025年1月1日起,加州最低工資(minimum wage)由每小時16元調高為16.5元,適用於未受特定行業或地區更高最低工資覆蓋的雇主。
其中,2024年4月1日起,速食餐飲業員工的最低工資提高為20元,部分醫療保健工作者的最低工資則於同年10月16日提高至25元。此外,一些城市和縣的最低工資高於州的標準,依據柏克萊加州大學維運的城市和縣最低工資清單,至少40縣市或地區的最低工資高於16.5元。
其中,最低工資最高的是西好萊塢(West Hollywood)的19.65元,比2024年調高0.57元;調幅最大的是貝爾蒙(Belmont),調增0.95元,達18.3元,為加州第八高。
加州產業關係署(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指出,大多數加州雇主需遵守聯邦及加州的最低工資法;地方政府(例如城市和縣)則可制定更高的最低工資標準,近年來已有許多城市通過提高最低工資的條例,相關資訊可至柏克萊加大勞工中心查詢。不過,產業關係署表示,未監控或核實這項清單,僅提供公眾參考。
當不同法規之間有衝突時,雇主必須遵循對員工最有利的標準。因此,由於加州的法律要求高於聯邦標準(自2009年以來一直是7.25元),所有受聯邦和州法律規範的加州雇主必須支付州法規定的最低工資,除非其員工依加州法律豁免。同樣,若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高於州或聯邦標準,員工須獲得地方工資。
產業關係署表示,部分情況可豁免適用最低工資法,包括外勤銷售人員、雇主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以及經州學徒標準局正式登記的學徒。此外,學徒工(無年齡限制)在第一份160小時的相關工作中,工資可低於最低工資的85%。
對於身心障礙者或受庇護工坊、康復機構等非營利組織雇用的勞工,有特殊許可證可允許支付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工資,但該許可僅有效期限制。
產業關係署強調,成人與未成年員工的最低工資標準沒有區別;最低工資是雇主的義務,任何協議(包括集體談判協議)均不可以減免。此外,雇主也不得將員工的小費計入支付最低工資的義務中。
產業關係署指出,若雇主未依規定給付最低工資,員工可採取三種方式提出法律申訴,以追回工資及相關賠償和罰金,包括:1.向勞工局的工資申訴裁決單位,提交個人工資申訴;2.使用仲裁等替代爭議解決系統(若勞動合同允許或要求);3.提出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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