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明年起 保險公司須增火災高風險區保單量

編譯廖宜怡/綜合報導

根據加州保險廳30日公布的一項新法律,數十萬因身處火災高風險地區失去或買不到房屋保險的加州屋主,很快將可再次獲得承保。

美聯社報導,加州保險廳廳長萊拉(Ricardo Lara)30日發布聲明,這項新法將前所未有要求在加州營業的產物保險公司為加州火災高風險地區的房屋提供保險。新法規定,從明年起,保險公司每兩年必須增加5%的高風險地區房屋保單數量,直到其高風險地區保單數量占其加州總保單數量的85%。這項要求將在未來30天內生效。

萊拉在聲明中說:「加州有權享有一個可靠、業者不會輕易從最容易受野火和氣候變遷影響的社區退出的保險市場,實施這項新法對加州而言是一個歷史性時刻。」

作為擴大承保範圍的交換條件,本周開始實施的另一項法規將賦予保險公司在訂定保費時可考慮氣候變遷因素的權力。

此外,舊金山紀事報指出,加州保險廳的新法還改變了保險公司在發生重大災難時不能直接將再保險(reinsurance,保險公司為自保以承擔損失風險的方式)成本轉嫁給客戶的規定。消費者權益團體表示,允許保險公司將再保險成本轉嫁給投保人,可能導致投保人保費立即大幅上漲。

在12月初討論加州這項新法的一場公眾研討會上,美國消費者聯合會(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保險總監海勒(Doug Heller)預測,加州投保人的保費可能因此飆漲30%到40%。

不過,前加州保險廳副廳長勞徹(Joel Laucher)表示,保險廳對保險業者可以轉嫁給消費者的再保險成本有上限規定,而這項作法還可鼓勵保險業者尋找更好的再保險保單。

勞徹不諱言,允許保險業者轉嫁再保險成本給消費者是對業者的讓步,但這是保險市場被默許的一種作法,美國其他州也都允許業者以某種方式這麼做。

加州保險廳公布新法,要求產物保險公司提高火災高風險地區保單數量,但允許業者轉嫁再保險成本給消費者。(美聯社)

現任加州保險廳副廳長索勒(Michael Soller)指出,受新法影響的只有住宅和商用物業的保費。他表示,保險業者有權決定不同風險程度的客戶之間該如何分攤再保險成本,保險廳也會對其決定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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