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配偶社安金「巧門」關上 專家提供應對3原則

編譯周靜芝 / 即時報導

除了2024年1月1日年滿70歲的人之外,存在數十年的一項配偶社安金規則今年正式終止。該規則允許領取人在自己和配偶之間選擇較高金額的福利,以符合個人利益;但現在除非是在1954年1月1日前出生者,否則無法利用此一「巧門」。

理財網站Go Banking Rates報導,依過去的規則,收入較高的配偶會在完全退休年齡(FRA)申領配偶社安金,而另一方則申領自己的社安金;然後收入較高的一方會在70歲時轉為領取自己的社安金,由於獲得延遲退休積分,可以最大化每月社安金的金額。此外,收入較低的配偶可視何者金額較高,來決定申領配偶社安金或繼續領取自己的社安金。

由於該規則不再有效,專家表示,需尋找其他策略來最大化配偶社安金這項福利。以下是他們建議應做的三件事:

1. 提早規畫

計畫領取配偶社安金時,需要討論誰應該在何時申領這項福利。社會安全局總是將較高的個人社安金或配偶社安金支付給收入較低的一方。專家建議要申領福利的夫婦在社會安全局設立一個線上帳戶,這樣就可以查看在不同年齡申領時的預估金額。理財顧問馬修·艾倫(Matthew Allen)表示,已婚夫婦制定領取社安金的計畫至關重要。

2. 避免過早領取社安金

眾所周知,社安金領取的金額取決於個人工作記錄與提交申請的時間。雖然目前多數人的完全退休年齡是67歲,但最早可在62歲申領,但金額將永久減少30%。

舉例來說,如果在67歲時的全額社安金是每月2000元,若在62歲時申領,每月金額將降至僅1400元。配偶社安金與主要受益人所獲得的給付相關,如果在62歲時申領,配偶的社安金也將永遠減少。

3. 不一定要等到70歲才申領

通常等待領取社安金的時間越長,支票金額就越高;等到FRA可以保證領取應得的全部福利,而等到70歲則可確保獲得最高福利。

但配偶社安金與延遲至70歲領取的福利無關,因為給付上限為主要受益人全額退休金的50%。即使另一方等到70歲才申領社安金,配偶的最高給付金額仍為主要受益人FRA給付金額的50%。

專家提醒,配偶社安金不宜延遲提領。(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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