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保護法擴大方案加州議會通過 等紐森簽署
加州議會趕在休會前大清倉,連續通過多項法案,其中包括擴大租戶保障,以及限制租金調漲幅度的新制。州長紐森對本案的態度仍不明朗,雖然他在2019年是租客保護法(Tenant Protection Act)的倡議者之一。
就租客保障部分,提案人、參議員杜拉左(María Elena Durazo)的修改之處在於,增加租客保障與限制包含通膨率在內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5%,特殊狀況也不能超過10%。
2019年的租客保護法中,房東可以以租客「有過失」或「無過失」兩種方式驅趕現住戶,有過失包括未繳或欠繳租金,無過失則包括房東要自己搬進去、要維修房舍,或不願再出租。
但是在聖他克拉拉縣(Santa Clara County)發生的實際案例中,房東引用無過失條款,聲稱親戚要住,但卻在收回房屋後,以兩倍的價格重新出租。因此修正案將要求,房東收回房舍前必須說明新住客身分,新住客必須在三個月內遷入、且至少住滿一年,以翻修為由的則需出示施工許可、合約。
如果房東不能遵守上述原則,則舊租客可以以原價搬回去。違法者還可由檢察長、地方政府或租客提告。支持者認為,新規可以避免房東鑽法律漏洞;包括大型房東團體在內的反對者則強調,修法修得太過頭,而且將租金漲幅限制在5%太過誇張。
同時,參議會也通過2024年3月的公投提案,包括對遊民的心理治療補助案,提供近64億元新增1萬床與居住單位,協助改善遊民的心理狀態。紐森對此明快表示,如能通過公投,此舉將是加州近50年來對心理健康體系的最大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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