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說財經/對TikTok設禁 見樹不見林
去年3月,當國會議員在一場冗長的聽證會上質疑TikTok執行長周受資時,佛州眾議員索托(Darren Soto)向周受資提出了眾議院以壓倒性多數通過的一項法案的核心問題:「TikTok需要成為一家具有美國價值觀的美國公司。」
在此同時,周受資反駁:「美國社交公司在資料隱私和用戶安全方面沒有良好的紀錄。我的意思是,請看看Facebook和Cambridge Analytica。」
大約一年後,眾院議員3月13日以壓倒性多數投票通過一項法案,將在美國有效禁止TikTok或強制其出售,理由是該社交媒體平台的母公司字節跳動總部位於北京,有國家安全擔憂。該法案的支持者認為,擁有1.7億美國用戶的TikTok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因為中國的情報法可能迫使字節跳動將美國用戶資料移交給中國共產黨。
禁止TikTok的舉措或許可能在選舉年贏得一些對華鷹派選民的政治支持。但如果國會認真對待保護數百萬美國社群媒體用戶的數位數據,那麼單獨針對TikTok是無法完全實現這個目標的。
隱私立法才能保護個資
數位權利倡導組織「為未來而戰」主管格利爾(Evan Greer)說,「無論是偽裝成禁令還是強制銷售,針對TikTok都是短視和危險的。我們真正需要的是強有力的隱私立法來保護數據免受所有大型科技公司的侵害,而不僅僅是一家。」
即使議員們以令人措手不及的速度團結起來,讓TikTok法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但他們大多仍對任何針對控制大型科技公司權力的整體立法持猶豫態度。
格利爾表示,由於缺乏適用於所有社群媒體公司、而不僅是TikTok的全面資料隱私法,「我們的資料將很容易受到監視,無論是來自中國、俄羅斯,甚至是我們自己的政府。 」
美國政府尚未公開詳細說明中國實際上到底有沒有取得TikTok用戶數據的任何具體證據。而今年初時,有消息指出,美國政府機構本身經常從基本上不受監管的數據經紀市場,收購美國人的敏感數位數據,這些數據通常需要法院搜查令才能獲得。
另外,美國情報當局表示,俄羅斯特工利用Facebook和Twitter等美國社群媒體平台,在2016年美國總統投票前夕進行選舉干預活動。Meta正在支付與Cambridge Analytica資料隱私醜聞相關的7.25億美元和解金,該醜聞影響約8700萬Facebook用戶。
雖然國會在今年選舉年加強對TikTok的關注,但Facebook母公司Meta已悄悄取消了一些與選舉相關的內容審核政策,現在將允許在其平台上投放質疑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結果的政治廣告。
眾院法案只是仇外表現
格利爾抨擊眾議院通過的這項法案「並沒有認真努力解決大型科技數據收集的危害、或對中國政府政策的合理擔憂」,「這只是違憲和仇外的炫耀行為,除了給政客提供炒作的的議題,同時讓我們所有人都變得脆弱之外,沒有任何意義。」
杜克大學兼職教授、華盛頓網路研究公司Global Cyber Strategies執行長謝爾曼(Justin Sherman)指出,「很多事情都可能同時成真:字節跳動對TikTok的所有權應該會引發真正的國家安全問題,而美國還需要針對所有公司制訂全面的隱私和網路安全法規。」
謝爾曼是TikTok去年邀請聽取其「德州計畫」計畫簡報的研究人員之一;該計畫意在保護美國用戶資料並解決立法者的安全疑慮。
他表示,他認為一些議員正在提出有關TikTok的重要國家安全疑慮。話雖如此,「同時令人感到羞恥的是,國會在保護兒童隱私以及其他關鍵隱私和網路安全問題上未能達成兩黨共識並採取後續行動,同時卻花了大量時間談論TikTok。」
謝爾曼表示,即使TikTok的所有權結構發生變化,有關軟體更新、資料儲存、資料傳輸和國家安全的「基本問題仍然存在」。
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執行董事賈佛(Jameel Jaffer)指出,該法案是國會「錯失的機會」,無法針對美國用戶數據的擔憂採取實際行動。
他發表聲明表示:「該法案也錯失了機會,因為國會可以在不限制美國人使用世界上最受歡迎的通訊平台之一的情況下,解決與TikTok相關的嚴重問題。」他將該法案抨擊為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背叛」。
他強調:「應該先從通過全面的隱私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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