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想拿「傑出人才」綠卡 中國申請人數暴增
為了吸引世界各地的人才,美國國會在1990年通過了移民和國籍法。在該法案中,職業移民分為五類,排在第一位的是第一優先 (EB-1)。而在第一優先中,排在第一位的EB-1A是具有非凡能力的外國人(noncitiz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俗稱傑出人才),符合條件者就能快速拿到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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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移民局(USCIS)最近發布的2014年至2024年第一季的統計,申請美國傑出人才的中國人,出現了「大幅成長」。資料顯示,2014年共有1787名中國人申請,此後逐年上升,但在2018年開始下降,2020年僅1299人,為最低。但從2021年開始,中國申請者逐年增加,從2021年的1634人、2022年的2373人,到2023年的3755人,即2023年的申請者比前一年增加58.24%。
紐約市曼哈頓移民律師邱惠月說,移民法規定傑出人才的標準有十項,理論上滿足三個,而且能夠證明在業界達到頂尖水準就能申請。他指出,20多年前透過申請傑出人才途徑留在美國的中國客戶鳳毛麟角,且以在美國大學做科研的教授、研究員和博士後等為主。
新冠疫情後,前來諮詢及申請傑出人才的各行各業的中國人「從本世紀初的涓涓細流到現在的浩浩蕩蕩」。
疫後申請人數增 職業廣
邱惠月表示,他接觸過形形色色的外國人諮詢傑出人才移民。20多年前,來自歐洲和日韓等已開發地區客戶較多。2010年後,隨著中國國內生活水準提高及與國際接軌,加上微信等社群媒體的普及,諮詢和申請傑出人才的中國人也「 愈來愈多」,而且職業也逐漸擴大。
新冠疫情前,除了本身在美國的中國學者申請之外,來自中國國內的演藝界、運動界等申請者較多;新冠疫情後,來自中國國內的大學教師、醫生、律師也開始申請。申請者中也有高收入的電腦業工程師,許多人還有中國國內頭部大廠的工作經驗。
邱惠月曾經辦理過中國律師申請傑出人才的案件。他說,這是一位中國國內頂尖律所的律師,辦理過涉外業務,但移民局內布拉斯加服務中心拒絕了其申請,理由是1990年移民和國籍法對於傑出人才的法律定義僅限於科學、藝術、教育、工商和運動領域,不包括法律界。申請者不服,向移民局內部的上訴辦公室(AAO)提出行政復議。「經過漫長的審議,AAO認為法律界包括律師可以申請傑出人才,推翻了先前的判決。」他說,AAO是移民局內部的機構,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偏袒移民局自己的服務中心,很少站在申請人的立場上,因此這場勝利「得來不易」。
他的經驗是,涉外律師申請傑出人才的批准率較高。這主要是這些中國國內涉外法律的媒體報導基本上被設在新加坡和香港的美國大型媒體公司、法律專業雜誌或網站壟斷了。涉外律師發表對最新中國法律的解讀、被列入頂尖律師排行榜,都和這些英文媒體的報導分不開。而這些英文媒體的報導拿到美國來申請傑出人才,「特別給力」。
傑出10條件 含媒體訪談
傑出人才的十個條件中,有一條是媒體訪談。過去,媒體主要是報紙、廣播和電視等傳統媒體。網路剛興起的時候,移民局不接受網路媒體的報導。後來,電子媒體也放開了,「但不是任何一個媒體都行」,移民局規定要主流媒體報導才行。對中國申請人來說,主流媒體包括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國家級媒體,法律界的法制日報也可以,而一般的市或縣一級的地方報紙報導就無法滿足移民局的要求。
邱惠月說,移民局對媒體報導也有具體要求。如果媒體介紹大的背景,只有一句話提到申請者,這樣的報導也不行。「移民法要求的媒體報導是指人物專訪,但也有例外。」例如,他曾經辦理過一個金融界傑出人才的申請案件。美國華爾街日報在一篇報導中涉及對申請者的一段簡短的訪談,但在後面加了一句話:「這個公司是中國該行業中最大的公司。」後面這句話無形中為這位申請人做了背書,故這個媒體報導可以用。
不久前,中國一家私募公司的中階基金經理人前來諮詢申請傑出人才。這位中階基金經理人畢業於名牌大學,收入達到國內同行業收入的頂尖水平,的確很優秀,但一直從事幕後工作。例如,她談的交易很大,連華爾街日報記者也會採訪她公司的CEO,但她卻默默無聞。再加上她主導的大型投資項目,由於地緣政治原因,被美國政府列為敏感公司,無法公開。因此,她無法滿足傑出人才十大標準中的三項。邱惠月說,「我如實回答,感覺她非常失望。」
邱惠月說,對於傑出人才,演藝圈、運動界的申請者比較容易提供證據。例如,演員的演出照片、運動員的比賽名次,都比較容易記錄和衡量。他說,美國移民局對運動員要求的標準與中國對運動員的要求不同。例如,美國要求運動員在大型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而中國對運動員的要求則按級別,即省級的還是國家級的。「在美國看來,雖然是國家級運動員,比賽成績不好也不行。」
許多運動員年齡大了以後會改任教練。有的運動員曾經獲得比賽獎項,但申請時是教練。他說,這些前運動員若要申請傑出人才,就不能只說曾經獲獎,而是看他們是否培養出獲獎運動員。「移民局主要看申請者目前的成績是否符合資格。」
邱惠月承認,他也曾看人「走過眼」。一位年輕的中國女演員曾經來紐約旅遊,到他的律師事務所「問一下」。他的評估是「演藝生涯剛起步 ,不夠申請傑出人才的標準」。沒想到,這位演員回國後很快就參演了一部現象級電視劇,電視劇大賣,她也在半年內迅速竄紅,躋身一線大牌演員之列。他說,如果她現在申請傑出人才,光是八卦新聞的熱度,就符合傑出人才的條件。「我估計,她現在不會申請移民了。」
EB-1A移民 通過速度最快
拉斯維加斯律師黃笑生說,他也覺得近年來申請職業移民傑出人才(EB-1A)的中國人變多了。美國國務院每年給傑出人才一定的名額。由於這個移民通道速度最快,因此申請這類移民的中國人大增,導致現在出現了排期,而且時間變長。
在美做了20多年律師的黃笑生表示,現在申請傑出人才的中國人來自各行各業,但以藝術家、企業家、科學家、醫生這樣的人才居多。他說,拉斯維加斯當地有許多中國雜技演員,也有很多中餐廚師,在各個賭場表演雜技和做餐飲。「這些演員和廚師大都是我經手申請的。」
什麼是EB1-A?
EB1-A是職業移民第一優先「傑出人士」類別的簡稱,主要針對在特定專業領域處於頂尖地位的外籍人士申請移民的類別。在此類別下不需申請工作,簽證也沒有名額數量限制,所以當案件核可後不需排隊等待綠卡。而且不需要有美國雇主給予工作職位才能申請。
怎樣才符合「傑出人士」?
EB1-A傑出人士的定義是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運動領域中有重大成就達國家級或國際聲望由文件加以證明的外籍人士,而且申請的外籍人士將會在進入美國之後繼續在同專業領域工作,其工作及活動將對美國有所助益。
何謂「傑出」?
此「傑出」指的是在其專業領域中位居頂的極少數代表高度專業。
在申請時要如何顯示符合資格?
在申請「傑出人士」類別時,要在申請案中標明出哪些文件是符合法規提及的十個標準。而且要提供聲明書及證明該外籍受益人在進入美國後會繼續從事該專業相關工作,且保持其國際級或國家級的專業聲望。
要如何在申請時證明國際級或國家級的專業聲望?
移民局(USCIS)要求申請者證明受益人為「傑出人士」,若要證明其國際性或國家級專業聲望可提供國際級重大獎項證明,例如諾貝爾獎或奧斯卡金像獎等。或是至少提供下列三種類別以上的證明:
1.在其專業領域曾獲得國家或國際級獎項。
2.具有特殊專業組織的會員資格(要特殊成就才能加入的組織)。
3.媒體報章報導該外籍人士的成就包括名稱、時間、作者等,且必須翻譯成英文。
4.該外籍人士曾在其專業領域參與評審工作。
5.成就或貢獻的證明,像是出版品、重大貢獻等。
6.在專業期刊、主體雜誌撰寫專業文章。
7.在組織中擔任重要職位或是有卓越名聲。
8.在該專業領域中有超越常人的薪資報酬。
9.在表演藝術上有商業性成功,例如票房紀錄、出版品紀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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