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父母來美探望子女 須知道子女具體情況
讀者問:
我是一位同性戀者,對方是公民。我們已經交往兩年多了,目前有共同的保險車的title以及車的貸款。我沒有讓家裡的人知道,短時間也先不打算向家裡出櫃。想問如果我要來出生證明,在這邊結婚辦卡,有哪些可能的場景?家裡人會知道我這邊已經結婚的事實?父母在我還是F-1的時候辦好了十年美簽,但是因為疫情關係一次也沒用上,他們過海關會不會因為我的身分改變而被刁難或者我被強行出櫃?
答:
你的第一個問題,你如果辦理出生公證,你家人是否知道你在這邊已經結婚的事實。這不涉及美國移民法的問題。通常在美國登記婚姻,並不需要出生公證,只須出示駕照、護照等ID即可。但遞交I-485綠卡申請須遞交出生公證。
你的第二個問題,你父母過海關會不會因為你的身分改變而被刁難。從程序上,你父母來美前,需要登入EVUS更新資訊。他們是來美國看你的,如果在機場被盤問,他們回答關於你的基本情況,如婚姻狀況,是否正在申請綠卡,若與移民局系統的信息不一致,不排除會引起機場移民官的懷疑,導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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