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I-131被退回 查看有無少繳錢

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本人嫁給美國公民,老公幫我申請移民。我的申請6月13日寄到芝加哥,7月13日拿到申請號碼。7月16等得焦急,online問了五個Emma,我覺得Emma是不是也有點用。7月20日網路上看到指模信改了時間,7月25日打完指紋,看到I-485正在審核。7月18日收到補充資料信函,讓我補結婚證書。律所說,這聞所未聞,並且說是已經寄出了。7月22日,老公帳號上傳結婚證,但7月30我的I-131和I-765被rejected,原因是付款金額incorrect。律所說,雖然沒有影印支票,但不會寫錯。請問,問題出在哪裡?

答:

1.移民局自2024年4月1日起,費用作了大幅調整。以前申請綠卡的時候,如同時遞交I-485、I-765及I-131表格,只須遞交I-485的政府費用,I-765、I-131不用繳費。但自2024年4月1日起,即使I-765、I-131和I-485同時遞交,也需要另外單獨付政府費。其中I-765的政府費是260元,I-131的政府費是630元。

2.移民局如退回I-765的I-131,你會收到退回的表格和支票。如果你們遞交的金額是正確的,那就可能是移民局搞錯了。在這種情況下,你的律師可以重新遞交,並寫信給移民局解釋。

移民局 支票 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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