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申請PERM 不一定要外國工作經驗
讀者問:
最近公司想為我申請PERM,我需要提供簡歷。我有兩個問題:1、我之前在中國工作了六年,之後來到美國。是否需要提供這段國內的工作經驗?2、這段國內的工作經驗會被調查嗎?因為我以前工作的公司已經破產,應該已經註銷。
答:
在提交PERM申請時,你不需要提交簡歷給勞工部審查。簡歷可能是公司或公司律師用來幫助制定案件策略的。除非這六年的經驗與你目前公司所申請的職位資格有關,否則不需要PERM ETA 9089申請中提供這段經驗。你只需要揭露目前的工作,以及與PERM職位資格相關的其他工作經驗。如果你在中國的六年經驗是相關的,那麼你可能需要將這段經驗列入PERM ETA 9089中,並從你在中國的雇主那裡獲取經驗證明信。
這證明信可以來自你以前的經理或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來自任何你曾與之共事的負責人,他們可以證明你的工作經驗。如果公司已經註銷並停止運營,你仍然可以通過前經理或同事證明你的經驗,並解釋公司已經倒閉。你可補充一份宣誓書,解釋曾在中國任職,但由於公司倒閉,無法獲得正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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