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遠距I-140獲批 配偶最好一起面試

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我人在中國,透過遠距申請的EB-1A的I-140批准了,選擇的是走大使館面試。可不可以我自己先NVC(國家簽證中心)和大使館面試,先去美國安頓好後,然後再讓我太太(副申請人)走NVC或者一起NVC,但是她晚面試?我的問題是兩個:1.能不能我先面試,她晚面試?2.如果可以,可以晚多久?

答:

你先面試、太太晚面試是可以的。這又分兩種情況:

1、你作為主申請人,完成NVC和大使館面試,取得移民簽證併入境美國。進入美國後,你的配偶可以根據家庭團聚簽證的規則透過「跟隨加入」(Follow-to-Join)程序辦理。 

2、同步NVC,但延遲面試。你們可以一起完成NVC階段的文件提交,但選擇讓你的配偶稍晚預約面試時間。

至於你太太可以延後多久,取決於提交的體檢報告和簽證申請文件的有效期,以及請求延期的理由。在某些情況下,如有合理的理由,可以拖相當長的時間,只需每年和領事館聯繫一次。需要注意,這樣做的風險是,如果你先面試拿到移民簽證,之後如EB-1排期倒退,則你太太無法被安排面試或拿到移民簽證。

所以,我們的建議是,最好是你太太和你一起面試,一起移民,如果移民後國內有事情需要處理,可申請為期兩年的回美證。你和你太太也可同步NVC,你太太面試短暫延遲。我們不建議你移民到美國後,你太太再走NVC的程序,這樣時間會較長,而且會遇到排期倒退無法移民的風險。

移民 簽證 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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