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無回美紙離境=棄綠卡申請

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我為父母辦綠卡申請中,提交I-485已經有一個月,網上預期還需五個月,但是他們需要在三個月後回國,因為他們單位的人發來短信,如果不按期回國的話就要停發工資。他們已經過來快三個月了,沒有任何職位,已經退休。他們的護照去年被單位收了上去,他們跑了各部門單位蓋章辦手續才拿到護照。我現在想申請I-I31,但網路上說I-131的等候時間更久。

如果這樣的話,我有什麼必要申請I-131的AP呢?沒有拿到AP,也是不能離開美國的,要不然就會喪失B-2簽證。我要怎麼樣才能讓他們順利拿到綠卡。要申請I-131嗎?拿到綠卡後,如果國內拿不到護照,要怎麼樣才能維持住綠卡呢?當他們人在國內能給他們申請I-131嗎?通常需要多久拿到?

答:

1. 父母遞交綠卡申請後,若需離境,需申請I-131回美紙,回美紙核准後方可離境。如果I-131還沒有批准就離境,則綠卡申請被視為放棄。

2. I-131通常是和綠卡申請一起遞交,不可以在境外申請,只能在美國境內申請。先遞交綠卡申請,有了綠卡申請收據再遞交I-131也可以。

3. I-131的審理時間通常是十個月左右。如果有緊急情況,可以請移民局加急,但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父母的情形不屬於可以加急的理由。

4. 父母拿到綠卡後,如離境超過一年,則被視為放棄永久居民身分。如果你父母綠卡被批准後回國,護照被沒收,沒有護照,則航空公司不會讓登機,也無法返回美國。但你提到你父母已經退休,如果他們告知有關部門已經移民,應該是可以拿回護照的。

5. 如果你父母決定不申請也不等待回美紙,目前就回去,那他們的綠卡申請將被視為放棄。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寫信給移民局,要求撤銷I-485申請。你也可以聯絡移民局,要求I-130批准後,轉到簽證中心,這樣你父母可以走海外領事館移民簽證的管道,以移民簽證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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