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碳權交易草案出爐 禁重複交易
台灣碳權交易所將在下周五(22日)開賣第一筆國外碳權交易,如今台灣碳權交易草案也出爐。環境部昨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明定交易方式分為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三種,同時預留市場管控機制,不僅碳權不得重複交易或拍賣,且必要時,環境部可指定交易價格上下限。
何謂「必要時」?環境部表示,初步討論是當價格出現明顯不合理、賣方也未做相應調整時,至於是否會參考未來碳費費率來判斷合理價、或是參採哪些指標,未來在召開草案研商會時會聽取各界意見。
管理辦法總計六大重點,包括適用的交易或拍賣標的、買賣方式、參與對象、交易或拍賣的單位、市場管控機制、交易安全等。
環境部表示,台灣碳權交易將限制參與對象,賣方為執行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等各項碳權專案的企業;買方則僅限受法規要求的企業,如繳交碳費的大戶、須進行環評增量抵換等。
交易方式規畫三種,定價交易是由賣方訂定固定價格,申請上架到碳交所買賣,買方先搶先贏、賣完為止。協議交易則是買賣雙方談好價格、合意交易;第三種是拍賣,由賣方訂定拍賣底價,有意參與的買方可參與競標,價高者得。每次申請碳權拍賣必須達至少100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上。
三種交易方式皆須支付手續費。定價交易由買方負擔,以成交價5%計算;協議交易也是買方支付,以碳費費率5%或最近一次同類型專案成交價5%擇高計收;拍賣則是買、賣雙方各自都要負擔5%手續費。
草案預告期為60日,各界仍可表達意見。環境部長薛富盛表示,會跟社會做更廣泛的溝通。
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目前可以取得碳權抵換方法,跟國際上碳權抵換的品質要求有落差,例如目前台灣換LED燈都可以抵換碳權,但到明年,新設的燈都要換成LED燈了,就不該再用這樣的方式來換碳權,這些減量效果存疑的項目,應趕快盤點。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