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翻面?遊民拔3水溝蓋扔愛河 判囚30天
高雄傅姓男子今年2月異想天開,竟把鹽埕區河西路旁愛河人行道的水溝蓋拔起,還一連拔了三塊,扔向愛河跟草叢。警方透過監視器循線將傅男逮捕依毀損罪送辦,法院判處30天拘役。由於傅男疑為無業遊民,警方表示該區域會加強巡邏。
判決指出,這3塊水溝蓋屬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所有,當初因觀光局人員巡視發現水溝蓋遺失,才趕緊報警尋找。不過,傅男坦承犯行,卻辯說只是把水溝蓋翻面,垂直掉落排水溝的洞裡。
經查,傅男當時是用力將水溝蓋拔起後,雙手扛著水溝蓋往愛河邊走去,並消失在監視器畫面中,隨後回到人行道上,相同動作重複3次,其中一塊還是在周邊草叢裡拾回。
傅男觸犯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嫌,法院審酌傅男因不明原因,竟以將水溝蓋拔起並丟入愛河之方式毀損告訴人之財產,未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且未賠償損失,因此判他拘役30天。
警方指出,傅男年已60歲,無業常在街上遊蕩,詢問時說話顛三倒四,精神狀況不佳,但自從亂丟水溝蓋之後,就再也沒有見到他,對遊民失序行為,巡邏時會多加注意。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