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意外(下)
台灣來的拚命三娘,碰上美國已經打算退休、出來玩票的白人老闆,工作摩擦,白眉赤眼,自然不在話下。
開車在路上,彼得想上廁所,我說:「不行,離下個約會只剩十分鐘,我們會遲到。」彼得說:「從小我媽媽就告訴我,If you have to go, you have to go(屎尿最大)。我非得去廁所不可。」他把車停在加油站,我說:「兩分鐘,拜託用跑的。」心中大翻白眼,我媽媽說的是:懶人屎尿多。
這麼忙,老闆大人居然還要停下吃午飯,吃飯時可多簽一位客戶呀。最後我們妥協,停在麥當勞十分鐘,讓他吃漢堡。至於我,對不起,「美食太多,胃口太小」已經是我的遺憾,我寧可一天不吃,絕對不碰漢堡。
新簽合約多,彼得把家中變成辦公室,調來六位工作人員處理我們的案子。這些專家熱心教我有關保險的知識,我仍忙著約客戶簽新合約,也和彼得的太太夏莎做了好朋友。夏莎是韓國移民,彼得雇用我之前,曾要夏莎躲在暗中觀察,看完我們的交談,她告訴彼得:「一定要雇這個人。」原來老闆身後還有推手,我想:好在我長的一副讓老闆娘完全放心的臉蛋身材。
學了一些知識後,才懂得為什麼我那個廚房失火的案子,彼得申請到的理賠,是保險公司本來要付給我金額的四倍。
保險中有許多眉眉角角。譬如說廚房失火,保險公司雖然同意替我把廚房地板換新,但保險法規有一條「視線原則」,就是換地板的時候,視線所見的全部區域都應該要換成新的。因為買保險是買我們遭受到意外時,房子恢復原狀的權益,如果客廳地板是舊的,只有廚房一塊地板是新的,會影響瞻觀。這些都是受保人的權益,外行人不懂,保險公司就樂得省錢了。
有一次,保險公司調查員和公眾調查員爭執,原來屋梁損害超過某一個尺寸,就需要換棟梁。雙方拿著皮尺,在樓梯上分毫必爭。真的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零點一公分的差別,就是十幾萬美金賠償的差別。如果沒有公眾調查員保護被保人,保險公司調查人員自然是裝聾作啞過關。
一位朋友的朋友,在離北嶺十七哩的好萊塢有一棟公寓,地震時沒有發現什麼損傷,好奇地要我們去看一看。彼得看後發現公寓地基已經出問題,請保險公司來檢查,最後保險公司把這公寓保額三十萬全部賠出來了。冥冥中,我們也許幫忙避免了下一次地震中可怕的損傷。
我邊學邊忙著簽約,假日就帶著女兒一起工作。女兒老師打電話來,小朋友們自我介紹爸爸媽媽的工作,小學二年級的女兒告訴老師和同學:「我不知我媽媽做的是什麼工作,但是她常常帶我去找Crack(裂縫),也一天到晚在家和爹地討論找Crack的事。」我又學會了一個新名詞,原來Crack在英文是毒品的意思。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七號,是我們替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最後期限。那之後我又花兩個月,替客戶把所有理賠相關事情解決,這段公眾保險調查員生涯,才算告一段落。我從一九七八年到美國,勤勤懇懇,夜以繼日,曾經一天打三個工,維持全家溫飽。直到做公眾調查員這四個月,才替我掙到人生的第一桶金。一埸火,一個大地震,兩個意外意外地替人生畫下另一片風景。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