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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非法進口食物首8月1300宗 比去年同期翻倍 62%涉生肉

香港海關及食物安全中心25日表示,今年截至8月,已經有1324宗入境人士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案件,比去年全年數字1019宗大幅升高,按同期比較大增一倍,海關表示是因出入境人數增加。走私物品中,62%是未經煮熟的肉類,較去年增加16個百分點。

香港01報導,香港海關陸路邊境口岸科副總指揮官李麗儀表示,去年檢獲的走私食品案件中,有46%是未經煮熟的肉類、43%是家禽、11%是蛋類,肉類與家禽宗數持平。至於今年檢獲的案件中,有62%是未經煮熟的肉類、比率較去年增加16個百分點;另有28%是蛋類,家禽則下降至10%。兩部門在各個邊境管制站加強執法行動,透過拉布拉多犬進行偵緝。

李麗儀續指,旅客以粗糙包裝,例如以膠袋盛載生肉將其塞進行李箱內,或聽謠言誤以為將生肉進行抽空包裝或以滾水將表面略為燙熟便不觸及法例。她稱今年案件中,有一半違規人士皆稱自己是退休人士或家庭主婦,認為會出現以上情況是因為大眾對相關法例認識不足,加上受到兩地價格影響。她強調,沒有衛生證明書的食品是不能帶入香港境內,違例者有可能需附上刑責或被檢控。

李麗儀表示,會繼續與其他執法部門包括食安中心、區議會、內地海關等持分者保持緊密聯繫和交換情報,例如在各個邊境管制站加強執法行動、加強在各口岸管制站的宣傳教育,並透過不同渠道,例如網頁、海報、宣傳單張、社交媒體等提醒市民,跨境購買食物回港必須遵守相關香港法例。海關及食安中心皆有印刷宣傳小冊子向大眾普及知識。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約6421.7美元)及監禁6個月。

翻查資料,早前在9月9日至15日的行動中,食安中心共發現68宗入境人士懷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到港的個案,均未能提供相關食物的衛生證明書。當中三宗個案由檢疫偵緝犬偵察,經執法人員調查後,發現兩名入境人士的隨身行李載有生肉,其中一人的生肉以真空包裝,而餘下的一名入境人士的隨身行李則載有生蛋。署方表示,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案人士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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