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打虎不手軟 前上海人大常委書記董雲虎涉賄被捕
新華社報導,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董雲虎涉嫌賄賂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已依法以涉嫌收賄罪對董雲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董雲虎原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的職位屬於正部級,是今年中共查處的最高層級的少數幹部之一。今年7月12日晚上,上海市委常委會舉行會議,上海市委書記陳吉寧主持會議並講話,傳達中共中央對董雲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日顯示,決定對董雲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中紀委稱,董雲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18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決定依據相關法規開除其黨籍、公職(俗稱雙開),終止其黨的20大代表、上海市第12次黨代會代表資格。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紀委網站還列出董雲虎多項罪狀,包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大肆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佔有公物,由他人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搞權色交易;與此同時,董雲虎還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融資貸款、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而兩個多星期後,董雲虎終於被以收賄罪名,被最高檢察院依法逮捕,等待進一步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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