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長整頓警紀 撤銷追訴期豁免、加重懲處

紐約市警局長蒂池(Jessica S. Tisch)表示,將對涉及不當行為的警員採取更嚴格的懲處措施,並推翻前任局長的多項寬鬆做法。
上任僅五個月的蒂池指出,在新設內部審查架構首度啟用的3月,警方對警察監察委員會(CCRB)證實屬實的案件採取紀律行動的比率達100%,遠高於其前任任內最後一個月的87%。
盡管蒂池未明確指出她所指涉的是哪一任前任局長,但她也強調在處理較輕微的不當行為上將有重大改變。
她在市民反犯罪委員會(Citizens Crime Commission)的演說中指,針對較輕微違規行為的處分率也已由2%飆升至90%。同時,她提出兩項改革,對涉及違規攔查的警員不再僅以再教育處理,而是必須接受正式紀律處分,並終止以時效為由的大規模銷案。
由於去年因時效規定遭撤銷的投訴高達890宗,蒂池強調未來警方將盡力審理所有案件,「無論收到時已過多久」。
在最近的判例中,蒂池同意革職華埠五分局前局長張保羅(Paul Zangrilli),其三年前在到崗前飲酒並造成警車碰撞,隨後被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起訴。此外,在非值勤期間打架的警佐羅林斯(Andy Rollins)被強制退休;兩名違規開槍的警員莫里亞蒂(Lauren Moriarty)和羅德里格茲(Will Rodriguez),所獲懲處從建議的60天延長至90天。
在另一宗涉及警員惠靈頓(Wesley Wellington)未舉報同僚不當行為的案件中,蒂池也將處罰從建議的五天增加至十天。
依據現行程序,涉違紀警員先於內部行政法庭接受審理,待法官提出如扣減假期、暫時停職等處分建議後,最終決定權由局長掌握,可加重、減輕或維持原判。
過去數任局長中,包括卡班(Edward Caban)與西維爾(Keechant Sewell)等,因未能有效追究警員責任而受到批評,其中卡班曾據報撤銷數百宗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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