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處榮民領務服務 僑教中心14日受理
為免大紐約地區年長榮民舟車勞頓,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延續多年作法,與中華民國旅美老兵自強同心會合作,訂於11月14日(周二)上午10時在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大禮堂(地址:133-32 41 Rd. Flushing, NY 11355),由領務秘書受理「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及「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註銷)報備聲明書」之文件證明申請案件,歡迎轄區內的榮民朋友多加利用此一服務。
經文處另提醒,每年12月是中華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受理海外榮民提繳就養驗證聲明書的期限。凡是曾經向國內榮民服務機構完成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報備手續的榮民,都可以向經文處申辦上述兩聲明書驗證,以便向國內相關安養單位請領就養金,不必親自返國辦理。
榮民可於上述時間攜帶:(一)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並附影本一份、(二)文件證明申請表、(三)「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或「(註銷)報備聲明書」、(四)最近兩個月內的個人生活照片一張,到場辦理上述文件之驗證,所需費用每份15元。
符合請領就養金之海外榮民倘無法於上述時間到場申辦,仍可選擇由本人先上網預約後,親自前往經文處辦理或委託他人至經文處申辦,及郵寄辦理等任一種方式申辦上述驗證,詳細說明可至經文處網站(www.taipei.org)→領務(護照、簽證、文書認證及各項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文件證明申請案應注意事項)下載,經文處將於收妥聲明書後予以驗證並轉報退輔會處理,以照顧轄區內退休榮民朋友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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