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警時間 市長否決攔檢次數法案
日前紐約市議會通過「攔檢次數法案」(How Many Stops Act),要求市警對所有街頭欄檢做出報告,引發市警強烈反對;19日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否決該案,不過由於多數市議員堅定支持,市長的否決恐怕將遭到市議會推翻,正式立法。
該法案要求,警員對所有街頭攔檢做出報告,如被詢問者的年齡、性別、種族及攔檢原因等,由市公益維護人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提出,但多次遭到亞當斯和市警反對;亞當斯表示,該法案通過後,警察將因不必要的「文書工作」占用時間,進一步危害公共安全。
19日亞當斯在市警高層、工會領袖及數十位社區組織及機構代表陪同下,宣布否決該案,強調自己不是反對市議會,而是支持公共安全。
此決定做出後,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和議會公共安全小組新主席薩拉姆(Yusef Salaam)隨即表示將投票推翻,指責市長散布「虛假陳述」誤導民眾。另外,威廉姆斯等多位市議員也表示將聯合推翻該結果。
此法案在去年底以35比9的票數通過,其中三人棄權。若要完全否決,亞當斯需至少說服兩名議員轉變立場,並確保其他成員不變。法案表明,警員須記錄所有「調查性交流」,包括此前不被要求的一級和二級攔檢。按照分類,一級為為簡單資訊查詢,二級為基於合理懷疑的溝通,三級則基於明顯的犯罪懷疑或具體證據。
亞當斯指,當前警員配戴的隨身相機已能夠記錄談話對象的基本信息,沒必要報告一級攔檢,其不僅會降低警方辦公效率,還會令納稅人每年支出數千萬元的警局加班費。對報告二級攔截,亞當斯則持開放態度。他還說,否決法案的決定獲得了五個地區檢察官的支持。
法案支持者則認為,法案將可以減少警察不當執法、增加執法透明度;威廉姆斯批評,亞當斯通過破壞治安來推動個人政治議程,走在「錯誤的歷史道路」。
另外,法案還要求警員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的30天內提交季度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攔截總數、交流原因和判斷基礎,對此市警總警司馬德雷(Jeffrey Maddrey)說,按照新條例,他於去年馬拉松期間為疑似頭暈的跑者遞水也應被記錄,並強調「不需要為警員創造更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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