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控告市府 反對ICE重返雷克島

市議會15日向曼哈頓高等法院提告,反對亞當斯(Eric Adams)政府允許聯邦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重返雷克島(Rikers Island)設立辦公室的決定。議會批評,這項命令是亞當斯與川普政府之間「骯髒交易的毒果」,要求法院裁定該命令無效。
議會強調,此案核心並非在於是否違反庇護法,而在於程序合法性。他們指出,歷任市長從未將簽署行政命令的權力交由他人,亞當斯此舉開創危險先例。
市議會在訴狀中指出,該行政命令由市第一副市長馬斯特羅(Randy Mastro)簽署,但亞當斯從未依法授權其副手發布此類命令,因此違反「城市憲章」,「市長並未明確授權馬斯特羅行使行政命令權限,這項行為缺乏合法依據。」
訴訟還指出,馬斯特羅未獨立分析ICE重返雷克島,只是為了履行亞當斯向「邊境沙皇」霍曼(Tom Homan)作出的承諾。訴狀質疑,行政命令的真正目的是換取聯邦對亞當斯刑事調查的撤案,並形容這是「一場腐敗交易」。亞當斯貪腐案已於2日被永久撤銷。
市府否認相關指控,強調ICE不會進行民事遣返行動,行政命令與市長案撤銷無關。市府發言人瑪姆拉克(Kayla Mamelak)回應:「訴訟毫無根據,亞當斯依據地方法合法頒布命令,目的是保障市民安全。」
ICE曾長期在雷克島設有據點,協助遣返移民,但自2014年起,市府依據庇護法禁止其進入監獄系統。亞當斯8日授權馬斯特羅簽署第50號行政命令,重啟ICE進駐,並聲稱僅限於刑事調查、不得觸及民事遣返。
然而,市議會仍擔憂實際效果將遠超授權範圍。訴狀引用霍曼過往公開發言指出,「ICE勢必會超越限制,展開大規模遣返行動。」訴狀寫道:「第50號命令是一張空白支票,限制條款只是鉛筆寫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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