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拒絕受理跨性別學生使用學校廁所訴訟
學校禁止跨性別學生依照個人選擇使用廁所引發爭議的「馬丁維爾都會學區訴AC案」(Metropolitan School District of Martinsville v. A.C.),最高法院16日裁定拒絕受理。最高法院不介入跨性別學生使用學校設施訴訟案,使得聯邦下級法院裁定跨性別學生勝訴的先前判決得以維持。
真實姓名以縮寫「AC」替代以保護隱私的13歲跨性別學生,出生性別為女孩,但從8歲開始性別認同改為男孩,名字從女生名改成男生名,髮型與服裝都採男孩造型。
他就讀印地安納州馬丁維爾都會學區中學時,從2021年起希望與其他男同學一樣使用男廁所卻被校方禁止。學校規定他只能使用女廁所或到護士辦公室使用個人廁所。
AC與父母透過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印州分部協助向學區提告,指控學校違反憲法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及1972年「教育修正法案」(Educational Amendments)第9條(Title IX)。
2023年8月,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學區禁止AC依照個人性別認同使用洗手間,明顯侵犯學生權益,因為「教育修正法案」第9條禁止教育機關出現性別歧視。2023年10月,馬丁維爾都會學區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國家廣播公司(NBC)報導,原告學生已從約翰伍登中學(John R. Wooden Middle School)畢業,目前就讀高中,現在在學校可以根據個人性別認同使用廁所。
報導指出,最高法院雖然選擇不介入馬丁維爾都會學區的跨性別學生使用洗手間爭議,但未來在某個時間點肯定必須明確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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