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兒虐剴剴案 保母姊妹凌虐細節曝光
一歲男童剴剴遭收托的保母姊妹劉彩萱與劉若琳凌虐致死,台北地檢署查出,劉彩萱在其住居及劉若琳住所,以徒手、腳踹及持物品毆打等方式攻擊剴剴,見他走路慢,就從後面推去撞牆,致其頭部撞及地面或牆壁;劉若琳甚至以指甲刮剴剴右頸部,剴剴因此受有脖子撕裂傷、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等全身多處新舊不同挫擦傷,還有大血管塌陷、三顆牙斷裂、一顆牙脫落。
檢方查出,劉彩萱托育剴剴後,在住居所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對折綑綁其身體部位,並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其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他綁附在椅腳邊,另將遭綑綁的剴剴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
劉若琳則於劉彩萱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剴剴,若蒙眼口罩脫落時,將口罩拉上,以蒙住雙眼,若見到剴剴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仍將剴剴綑綁固定好塞回水桶內。
此外,劉彩萱、劉若琳長時間處罰剴剴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另命剴剴裸體罰站於陽台、屋內等角落、罰站至睡著。若剴剴不從,劉彩萱即以腳踹、毆打,並以眼神怒視、斥喝及辱罵三字經,致剴剴害怕畏懼不停顫抖。
檢方調查,劉彩萱、劉若琳未帶剴剴就醫治療,還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每日盛裝約半個紙杯的內容物,且未加熱、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餵食剴剴。兩人不願幫剴剴穿衣服,讓剴剴長期裸體,導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手法凶殘惡劣。
檢方偵查期間,劉彩萱坦承犯行、劉若琳坦承部分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起訴劉氏姊妹,並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劉彩萱、劉若琳均為兒福聯盟待出養兒童保母名冊所列,接受兒盟委託照顧嬰幼兒,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專業保母,核定登記在台北市文山區住居所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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