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府員工重返辦公室 每周至少2天
依據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的最新備忘錄,州府員工可以在家工作的頻率將縮短,自6月17日起,政府雇員每周須至少回到辦公室工作二天,公務員全職遠距工作的型態即將結束。
根據山丘報(The Hills)及沙加緬度蜂報(Sacramento Bee)獲得的備忘錄,內閣秘書派特森(Ann Patterson)在備忘錄中寫出上述指示,主要目的是將各州府機構之間不一致的遠距工作政策一致化。
派特森指出,由於新冠疫情消退,約有一半、23萬名州政府可在家工作的員工需要制定一個標準政策,因為每個州部門都有其獨特的政策。她寫道:「各式各樣的方法造成了對期望的混淆,並可能加劇機構之間的不一致性。」
她並補充說,必須考慮親自工作具有的好處,包括「增強的合作、凝聚力和溝通、更好的導師機會,特別是對於新加入勞動力市場的工作者,以及更好的監督和責任制」等。但她也表示,將允許例外,每周超過三天的遠程工作申請「應繼續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考慮」,並「期待對這個問題進行持續性對話」。
加州政府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間支持遠距工作,以防止疫情傳播,並使政府工作得以與私人部門的福利競爭。隨著愈來愈多民營企業雇主強制員工返回辦公室,政府現在正慢慢跟進。
山丘報報導,另一項促使州府調整的原因,是縣市級地方政府領導人敦促企業和政府部門鼓勵重返辦公室,理由是市中心商業活動日趨減少和辦公室空置率提高。根據全美人口普查2月數據,約有15%的美國人完全遠距工作,比疫情前高出三倍。
工會通常反對強制返回辦公室,稱缺乏證據表明這對工作真的有益。部分研究表明,大多數人在家工作時和在辦公室工作時一樣,甚至更有效率。派特森表示,代表州府員工的工會已於10日獲悉此項決定。
一些州府機構和部門已實施類似的重返辦公室政策,令一些偏好遠距工作的人員感到沮喪,原因包括通勤、失去家庭時間、兒童照顧安排等問題;一些與殘障人士同住的人員更表示,如果他們必須回辦公室報到,將會危及他們的健康和安全。
依據沙加緬度蜂報,加州律師行政法官和雇員聯盟(CASE)主席歐康納(Tim O’Connor)表示,這種「一刀切(one-size-fits-all)」的方法對一些州府工作人員來說是不切實際的。CASE是代表約5,000名州法律工作者的工會。
歐康納說,自疫情發生以來,他的職業「已轉變並變得更加高科技化,真正適應了遠距工作和虛擬程序」。他說,成員不必浪費時間開車參加與工作相關的活動時,可以完成更多工作;新的要求將是「生產力的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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