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城華商賄賂官員 崔華遭判刑32個月

特派員黃惠玲/芝加哥即時報導

涉嫌賄賂前芝加哥區區長柏克(Edward M. Burke)的華裔開發商崔華(Charles Cui,53歲),日前由聯邦法官宣布判處32個月刑期,比檢察官主張的四年刑期略輕。不過,其監禁時間比兩個月前因貪腐入獄的柏克(80歲)還要多出8個月。檢察官原主張對柏克判刑10年,但法官最終以年齡、公共服務等考量,僅判處柏克監禁兩年。

聯邦地區首席法官肯德爾(Virginia Kendall)在判處崔華刑期時解釋,柏克的刑期較輕是因為他的年齡及長期從事公共服務,此外,肯德爾指崔華妨礙了柏克貪腐案的調查,在FBI調查柏克涉貪行為時,否認了自己賄賂柏克。

連助理檢察官查普曼(Timothy Chapman)在之前的聽證會上,曾向法官表示,法庭上每個人都清楚,芝市的腐敗、貪污、賄賂已經成了悠久歷史,也是整個城市的普遍污點。

崔華的律師帕夫洛(Susan Pavlow)表示,沒有任何開發商想成為下一個崔華,「他失去了項目,失去了投資,還被起訴賠償數百萬元。」

崔華在庭上也向法官做了簡單陳述,他低聲的向法官表示,自己的定罪是一種恥辱,「我接受今天這樣的後果。」崔華後來跟律師帕夫洛一起離開芝市區的聯邦法庭,兩人都沒有對判決做出評論。

崔華跟芝加哥最有權勢、任職時間最長的區長間的交易,使他成為芝城多年來最大腐敗案的被告之一,陪審團去年12月判定柏克有罪同時,也認定崔華犯下「賄賂」、「向FBI撒謊」的罪行。

法官在今年6月宣判柏克處以兩年徒刑同時,檢察官要求對崔華判處約四年刑期,且主張柏克減刑的因素,不應影響崔華的刑期。

事實上,崔華僅涉及一個柏克貪腐項目,即西爾灣公園路(Irving Park)的銷售酒類商品Binny's計畫。

根據法院文件,崔華涉案是因他在西爾灣公園路持有一處房產,在2016年時,他想把這塊地租給想在該地點開店的一家零售商,該零售商並提出要繼續使用在該土地上一處已經生鏽的舊招牌。崔華在與對方簽訂合約時,明訂如果他無法為零售商取得招牌使用許可,必須降低租金,這樣一來,崔華公司可能會損失約75萬元。

崔華在到市政府為該柱形招牌申請許可證,市府官員告知,該標示牌已經使用太久,無法核發新的許可證,且必須拆除招牌,崔華因此找上柏克協助。崔華應允聘用柏克的私人律所代為處理房產稅,交換柏克承諾為他拿到該招牌的使用許可。

崔華為保留圖中物業的一處舊招牌,而向柏克行賄。(google map)
崔華。(芝城律師網Avvo截圖)

陪審團在去年12月間認定崔華五項罪名成立,包括腐敗提供獲同意提供有價值的東西、利用州際設施促進非法活動、且在知情的情況下向聯邦調查局做出虛假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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