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廊快報】小孩擺攤賣檸檬水 不用許可證

編譯胡立宗/綜合報導

美國小孩到了夏季不時可見在家門口擺攤賣檸檬水,這種小朋友賺外快的方式需要事先申請許可證(permit) 嗎。答案是不用。

沙加緬度蜂報先前為讀者詢問了加州稅務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ax and Fee Administration),他們的回答是,小孩不須申請營業許可證,除了檸檬水、果汁、牛奶、冰茶也不用。

但是有兩條規定必須遵守:不能在其他店門口擺攤,也不能超過90天。另外,飲料也不能發泡。

稅務局表示,一般來說,販賣帶走吃喝的冷食冷飲都不需要販賣執照,販賣手工飲品的臨時攤位當然也不需要,賣這些只供單點、帶走的飲料也不需要報稅。

加州小孩擺攤賣檸檬水不必申請許可。圖為德州華童賣檸檬水為教會募款。(本報資料照片)

但是如果是要賣調酒或氣泡飲料就得申請了。

加州 報稅 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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