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廚房╱自製餐點合法販售 3種執照比一比
加州自從2013年開放小屋食品經營(Cottage Food Operator, CFO)A、B執照後,開了一條合法道路給想利用家中廚房製作食品販售的居民,2019年又再度開放微型企業家庭廚房(Microenterprise Home Kitchen Operations ,MEHKO),給肉類鹹食這類需要新鮮餐點的販售合法銷售,這三種食品執照核准方式皆下放給各縣府執行。
聖他克拉拉縣環境衛生局(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DEH)開放小屋食品經營的AB類執照時間悠久,也是申請人數最多的家庭食品執照,光2023年核可申請數就高達231件,相比2023年4月才開放的微型廚房,同一年僅57件。
記者實際訪談申請小屋食品經營業者,願意換照到微型廚房的意願並不高,主要是原申請小屋食品經營的食品項目屬低風險品項,比如無鮮奶與肉類的甜點烘培類,若換到微型廚房,雖可製作肉類料理,但將改變原有銷售管道及每天販售餐數。
微型廚房的開放,更傾向於便當、餐點類型製作販售,原不被允許的肉類、雞蛋、蔬菜等,都成為材料,對於烹飪方式的管理也更寬鬆,甚至允許顧客到家中餐廳現場食用餐點。
其實微型廚房最早開放申請時,限制一年銷售額不能超過5萬8,275美元,這部分資料仍在聖縣環境衛生局投影片中看到,而後官網才改為10萬美元。
一位申請小屋食品經營A類的業者,一開始就有查找微型廚房資料,在得知5萬8,275美元銷售額後,發現比自己原有申請的A類額度還要低,就不想換執照,除非自己目前想更換販售鹹食餐點。
儘管新出的微型廚房執照有諸多限制,像是限定一天的販售份數不能超過30份,但若一套餐點加上前菜主菜甜點,反而可以在一套餐點中同時售出多樣產品,並且做餐點也有固定。
加州政府所下放的小屋食品經營與微型廚房立法,將再下放到各縣府修改與發布,各縣府食品許可規定不同,甚至不同年度也會調整,詳細申請資料與資格皆需與縣市府的衛生局實際聯繫確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