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撥50億元蓋充電站 多州進度落後、不利電動車普及
紐約時報23日報導,國會於2021年11月通過兩黨基礎設施法(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包含撥款50億元聯邦經費,補助各州興建充電站,以配合電動車的需求,但是目前除了紐約州和俄亥俄州,其餘多數州仍處於紙上作業,成為拜登政府推廣電動車的阻礙。
本月稍早,俄亥俄州成為第一個啟用充電站的州,共和黨籍州長德文(Mike DeWine)表示:「除非駕駛認為有地方可以幫汽車充電,否則電動車產業根本無法發展。」目前俄州已登記的電動車數量約4萬3200輛。
另外已有數州在近期內動工,預計2024年初完工,但截至本月15日止,包括波多黎各、共有28州授權施工或進入投標階段,其餘多數州的充電站計畫進度嚴重落後。
田納西州交通廳上個月結束廠商投標申請並進入審查階段,副廳長艾略特(Preston Elliott)坦承為配合聯邦規定,導致興建計畫延宕:「從事交通業已經30年,我是第一次遇到在花用任何一毛錢之前,得先完成這麼多程序。」
拜登政府祭出高達7500元的稅收抵免,吸引國人購買電動車,今年電動車銷量可望首次突破百萬大關,並計畫於2030年,電動車可以占全國新車銷量的半數,因此至少要設立50萬座公共充電樁,但研究預估,全國10年內需要超過100萬座公共充電樁。
芝加哥大學能源政策研究所(Energy Policy Institute)和美聯社-NORC公共事務研究中心今年4月間公布的調查顯示,有八成受訪者以充電站不足為由,拒絕購買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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