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一生如戲:從明星到世紀審判無罪 最終仍成階下囚
從明星到階下囚,職業美式足球聯盟(NFL)前球星、曾任演員的辛普森(O.J. Simpson)一生時間軸。
1960年代晚期,辛普森為強大的南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美足明星後衛。
辛普森加入NFL並打了11個賽季,其中九個賽季效力「水牛城比爾隊」(Buffalo Bills);辛普森(O.J. Simpson)的名字縮寫跟柳橙汁(orange juice)很像,因而被稱作「果汁先生」(The Juice),後因激烈的進攻策略而被暱稱為「電力公司」(The Electric Company)。
1985年,辛普森與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結婚,育有賈斯汀(Justin)和希尼(Sydney)兩個兒子。
1992年,辛普森與布朗‧辛普森離異。
1994年6月,路人在布朗‧辛普森位於洛杉磯西部的家門口附近發現她的屍體;警方後來又在附近的灌木叢中,發現她的友人高德曼(Ronald Goldman)的遺體。
電視直播報導辛普森與警方慢速追逐後被捕,他的光環不再。
辛普森的律師考克蘭(Johnnie Cochran)創造一句歷久彌新的流行語:「如果不適合,就必須無罪釋放(If it doesn't fit, you must acquit.)。」
1995年,刑事法庭的陪審團裁定辛普森謀殺罪清白,但民事審判陪審團1997年認定他必須對兩位被害人的死亡負責,勒令他賠償布朗‧辛普森和戈德曼的家人3350萬元。
2008年,辛普森帶著五名男子到拉斯維加斯一間擁擠的酒店房間,與兩名體育紀念品廠商發生衝突,陪審團判定他犯下武裝搶劫等其他重罪。
辛普森61歲時鋃鐺入獄,在內華達州北部一處偏遠監獄服刑九年,期間曾負責擔任監獄健身房守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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