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欲告電視台播放挺墮胎廣告 聯邦法官斥「笨蛋」
佛羅里達州北區聯邦法官沃克(Mark E. Walker)17日在一場攸關支持終止妊娠權的電視廣告爭議案件審理期間,支持當地電視台的立場,並在判決書上寫道:「為了讓佛州政府能夠明白,簡單地說:這是憲法第一修正案,笨蛋。」
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佛州衛生廳揚言對播放支持人工流產權利廣告的電視台提告後,沃克對佛州衛生廳長祭出暫時禁制令。
這場爭議起因於「佛州人保護自由」(Floridians Protecting Freedom)組織的一段廣告,該組織是「Yes on 4 Campaign」行動的幕後推手。
「佛州人保護自由」組織宣揚以投票決定是否將墮胎權納入佛州憲法,藉此推翻佛州的六周墮胎禁令。
在這則30秒的廣告中,一名戰勝腦癌的婦女卡洛琳(Caroline)表示,州法禁止她接受攸關生死的人工流產醫療。她對著鏡頭說:「醫生明明知道,如果我不做人工流產,一樣會失去我的孩子,還會賠上我的性命,我的女兒也會失去她的媽媽;但佛州現在已經禁止人工流產,即便像我的狀況也沒有例外。」
佛羅里達州長德桑提斯(Ron DeSantis)政府強烈且積極反對支持終止妊娠的修正案;佛州衛生廳指稱該廣告的說法「不實」且「危害」公共衛生。
衛生廳總律師威爾森(John Wilson)寄發警告信(cease and desist)給多家播放該廣告的電視台,「佛州人保護自由」組織隨後提告威爾森和佛州衛生廳廳長拉達波(Joseph Ladapo),稱警告信「違憲脅迫且帶有歧視觀點」,敦促法院禁止佛州採取後續法律行動。
「佛州人保護自由」組織提出的佛州政府違憲的主張,獲得了沃克法官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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