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斯拉噴納粹標誌抗議 犯仇恨罪?教授:要看語境、目標為何

覺得科技富豪馬斯克是納粹份子的抗議民眾,在停放於路邊的特斯拉電動車噴上納粹標誌(Swastika)以表達不滿,是否構成仇恨犯罪(hate crime)?紐約時報3日報導,法律專家說,馬斯克不是猶太人或少數族裔,抗議民眾卻使用納粹標誌表達對馬斯克的厭惡,如此作法讓執法機關感到棘手。
上個月,一輛停放在曼哈頓下東城的特斯拉遭人在車身噴漆畫上紅色的納粹標誌。幾周後,布魯克林(布碌崙)也有一輛特斯拉被畫納粹標誌,還寫「納粹」。紐約市警察局已對兩起案件展開調查,馬斯克本周則在社群媒體發文寫道:「任何人在特斯拉塗鴉納粹標誌,顯然構成仇恨犯罪。」
使用納粹標誌對馬斯克抗議,兩大問題關鍵在於:民眾使用納粹標誌來譴責覺得是納粹份子的抗議對象,而不是用納粹標誌展現對納粹主義的支持,是否算是仇恨犯罪?民眾對於特斯拉車輛車主素不相識,僅基於對特斯拉品牌與創辦人的厭惡而塗鴉納粹標誌,是否構成仇恨犯罪?
康乃狄克大學(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法學院教授威爾森(Richard A. Wilson)說,不是所有的納粹標誌都代表仇恨犯罪,要看語境(context)、表達用意以及針對目標為何。
威爾森說,某些抗議案例明顯構成犯罪,例如損毀私人財產,但視各地地方法規不同,某些行為可能不會認定是仇恨犯罪。他表示,如果執法機關無法舉證抗議民眾毀損物品的動機是出於對別人種族、宗教信仰的敵意,只是某種政治言論的展現,那麼破壞行為雖然構成毀壞私有財產罪,卻不是仇恨犯罪。
威爾森指出,即使檢察官以仇恨犯罪罪名起訴抗議民眾,也不代表被告一定獲得定罪。
聖貝納迪諾加州州大(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San Bernardino)仇恨及極端主義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Hate and Extremism)創辦人李文(Brian Levin)指出,在包括華府特區的幾個少數地點,個人政治立場受到法律保護。
華府警察局上個月表示,一輛特斯拉車身被人塗鴉寫上「想知道我為何支持納粹嗎」,警方以「政治仇恨言論」(political hate speech)立案調查。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