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參加新罕州初選 州務卿點頭:不會引述憲法修正案阻擋
共和黨全國第一個初選州新罕布夏的州務卿史堅蘭(David Scanlan)13日表示,他不會引述憲法修正案阻擋川普登記參加總統候選人選舉。
身兼該州最高選務官的史堅蘭說,「只要他(川普)遞交參選人宣告文件給我們,並在上面簽字保證,若做偽證願意受罰,然後繳納1000元登記費,他的名字就會出現在總統初選的選票上。」
新罕布夏州法律規定,無論是誰,只要繳納參選登記費,並發誓自己符合年齡、國籍、居民等規定,名字就會印在選票上。2022年州議會兩黨共同支持的州務卿史堅蘭說,這條法律文字很明白,用不著由誰來斟酌。
史堅蘭不理會該州和別州都有人引述憲法第14修正案,要法院裁定川普不符合競選總統的資格。該修正案有條罕被引用的條文,禁止「對憲法發起反抗或叛亂行動」的人擔任聯邦最高官。
其他選務官員認為,該看看法院如何裁決,參考法官對該條文的解釋,再決定是否讓川普參選;史堅蘭卻說,這些訴訟與參選毫無關連。
新罕布夏州法律規定,史堅蘭是唯一具有安排該州初選的人,他尚未宣布詳細安排,但13日宣布有意參選者可在 10月11日至27日間登記。
他說,如果某些州允許某人的名字出現在選票上,而某些州認為某人資格不符,結過必然是混亂、憤怒與不滿,「在全國選民最需要透明度、最需要建立信心的今天,候選人的選舉過程不應該成為考驗這個憲法問題的戰場。」
這則制訂於內戰時期(1860-64)的憲法條文,禁止曾經發誓擁護憲法後來反而破壞憲法的人擔任美國總統。1872年國會廢止該條文禁止南方邦聯支持者參選的效力後,只被引用過一兩次。
2021年元月6日國會暴動事件後,這個「骨董」條文再度引起注意,例如,「人民言論自由」團體2021年就主張全國50州都該禁止川普參選再任,12日在明尼蘇達州法院提告,要求法官裁定川普不得參選。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