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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也不能詐欺」 郭文貴9罪成立 總刑期恐逾百年

中國流亡紐約的富商郭文貴16日被陪審團裁決九項罪名成立,法官稱,即使反共也不能詐欺。(路透)
中國流亡紐約的富商郭文貴16日被陪審團裁決九項罪名成立,法官稱,即使反共也不能詐欺。(路透)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16日下午宣布,中國商人郭文貴被裁定九項罪名成立,包括勒索及貪污組織犯罪(RICO)、電匯欺詐、證券欺詐、銀行欺詐及洗錢等。根據聯邦法律,這九項罪名的最高刑期分別為5年及20年不等,總和刑期可能過百年。

郭文貴2023年3月被捕,當時被控11項罪名。由於案件涉及的團伙規模較大且案情複雜,檢方在今年年初又增加了被俗稱為「反黑連坐法」的RICO控罪。郭文貴案的陪審團庭審於今年5月開始,開庭作證環節長達一個半月。陪審團從本月11日開始閉門審議,經過近三個工作日,終於達成一致意見,裁決郭文貴有罪。

檢方表示,郭文貴涉嫌從2018年開始,在美國以「反共」的名義聚集大量追隨者,然後開始引誘他們往多個「公益基金」和投資項目中注資,還利用很多追隨者對他的盲目信任,用誇張的承諾許他們以高額回報。然而事實上,郭文貴承諾的回報幾乎無一兌現,大量投資款被他和他的家族成員以及團隊骨幹用於奢侈享樂。根據這些情況,檢方對郭文貴以及在逃的共犯余建明發起了總計13項指控,其中郭文貴被控12罪。

在作證過程中,檢方邀請了多名欺詐受害者作為證人出庭,詳述他們因輕信郭文貴而損失大量錢財的經歷,其中受騙額度最高的一名證人損失超過100萬元。辯方律師雖盡力辯稱郭文貴受到中共的威脅並旨在集資進行反共活動,但檢方則反駁稱「反共不等於可以詐騙」。

根據陪審團的裁定結果,郭文貴的九項罪名包括勒索及貪污組織犯罪(RICO)、共謀進行電信欺詐和銀行欺詐(Conspiracy to Commit Wire Fraud and Bank Fraud)、共謀洗錢(Money Laundering Conspiracy)、共謀和實施證券欺詐(Conspiracy to Commit Securities Fraud and Make)、與投資項目「農場」、「G-Club」和「喜交所」有關的三項電信欺詐和與「農場」、「G-Club」有關的兩項證券欺詐。此外,與投資項目「GTV」有關的電信欺詐與證券欺詐的兩項罪名,以及一項非法貨幣交易(Unlawful Monetary Transaction)罪名不成立。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在宣判後發表聲明稱,郭文貴用忠實追隨者的血汗錢供養他自己在5萬平方呎的豪宅裡、或價值3700萬元的遊艇上逍遙度日,讓數以千計的追隨者成為受害者。「如今,他的陰謀已被終結。」

宣判結束後,郭文貴被兩名安保人員帶出法庭,但未上戒具。百餘名郭文貴的支持者則陷入靜默。法庭宣布,對郭文貴的量刑將在今年11月19日進行。

此後,一位名為俞人喆的詐騙受害者在法院外與郭文貴的支持者團體發生衝突,俞人喆面部有外傷。支持者團體中的前中國著名足球球星郝海東則上前將其拉至路邊,要求報警處理。事件沒有釀成嚴重後果。

郭文貴獲罪九項,可能面臨數十年刑期。宣判後,一名試圖討債的騙局受害者與大量郭文貴...
郭文貴獲罪九項,可能面臨數十年刑期。宣判後,一名試圖討債的騙局受害者與大量郭文貴的支持者發生衝突。圖為俞人喆(圖左)與郝海東(圖右)。(記者許君達/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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