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超徵稅收 應先顧身心障礙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將召集朝野協商已經三讀的總預算案,以解僵局。政府該怎麼花錢才對?例如面對巨額超徵稅收,在野民代喊「普發現金」、賴總統喊「對社會進行更大的投資」,前者顯得不諳民生苦處何在、便宜行事;後者則內容空泛只想花錢,卻不知如何用在刀口上。若要福國利民,應將錢規畫用於照顧身心障礙群體、發放身心障礙津貼,其次用於照顧失業、退休金不足的人。
國家的經濟扶助按2024年的資格審核標準:一個人銀行存款必須要少於15萬(台幣,下同,約4500美元)(台北市)或8萬(約2400美元)(其他縣市)才有資格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少於16萬(約4800美元)(台北市)或12萬(約3600美元)(多數縣市)才有資格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少於200萬元(約6.1萬美元)才能申請前兩類身分之外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因此,當家中有一位經濟收入不高或無收入的障礙者時,要笑對人生就變得相當困難。
以我為例,2022年5月底感染新冠病毒,10日後頸椎和胸椎受損,成為坐上輪椅的脊椎損傷者。初時肩部以下全動彈不得,大小便失禁,還因廔管問題動手術,在肚皮上做了人工肛門造口;輾轉在幾個醫院復健病房住院一年後,到脊損中心學習生活重建3個月,現在於原本須爬樓梯上4樓的住家附近租了電梯小套房,與印尼看護一同居住。
目前每個月開支除了外籍看護費用、我與看護的伙食費、電梯套房的月租金和管理費,還要負擔每天換10多次的尿布費,每幾天就要換一次人工肛門造口底座和便袋費、濕紙巾、棉花棒等耗材費,合計每個月花費約9萬元。另為維持我的公益服務,電話費帳單居高不下,且需持續每周到醫院復健、回診,實際生活支出逼近10萬元(約3000美元)。幾百萬存款幾年就將用盡,卻沒有政府補助可請。
對於新冠病毒造成的失能傷害,政府既無制度聞問也無補助;對於成為肢障者的未來經濟壓力和身心負荷,政府同樣無制度關心、也無津貼補助。社會救助法內容雖洋洋灑灑,但資格條件是山窮水盡時才能去找政府求助;如我之類的障礙者或家屬,每天需要承擔著將成為乞丐的身心煎熬。
前不久去剪髮,設計師說他有一客人的孩子才20多歲,一樣是感染新冠後癱瘓。但我3年前癱瘓時已59歲,有薪工作超過35年,好歹存了幾百萬;這青年才20多歲,他的人生、家人,在獨自承擔所有經濟與照顧壓力下,自此往後人生將是多麼的淒慘灰暗。
現行救助制度無法防患未然,卻不見政府關注。「預知經濟上將會活不下去的壓力」絕對是身心健康的第一號殺手。全國有120多萬身心障礙者,中重度以上者每月普發萬元現金也不為過!超徵稅收應投入於此,更應建立制度長期發給。
(本文取自2月18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台北市心生活協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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