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出生公民權爭議 川普的算計
川普總統就職當天隨即簽署行政命令,取消出生公民權的屬地主義(jus soli),其旨在兌現他的競選政見,回應選民訴求。川普團隊是明知不可而為之,結果都在算計之中。
根據政治學方法論的概念,「政見 vs. 政策」之間是有很大的差距。政見是「用說的」,是候選人在競選期間提出的願景主張和承諾,其旨在爭取選民的支持;政見具有1、宣傳性以吸引選民;2、理想性以誘惑選民;3、針對性給選民利益;4、承諾性以交換選票。但可行性可暫不考慮,選民也不會太在意的。
但是政策不同,是「要做的」,是政府透過立法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數據分析,反複論證後制定法規;政策有1、具體性,確保可行;2、合理性,確保有法律基礎;3、代表性,確保有各界利益團體的參與討論。
從政見轉化為政策需有一定的過程。而取消出生公民權的爭議,自川普簽署行政命令開始,引發社會紛擾,也被不同層級的法院頒發違憲禁令,因其明顯違反憲法的第14修正案的「公民是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接受其管轄的人」,即便川普想用條文的後半段「接受其管轄」做文章, 也很難自圓其說,無怪乎川普的律師團隊在法官面前說得支支吾吾,理不直氣不壯。
川普明知不可而為,其旨在向選民宣告,我兌現政見的選舉承諾,是法院不同意的,這有輕率取寵之嫌。
其實川普大可在簽證制度上加以緊縮限制,凡有懷孕而申請簽證者,應與拒簽;走線偷渡有懷孕者,優先遞解出境等等,凡此行政配套方式很多,至少可以不必與憲法第14修正案直球對決,讓人民覺得川普自我感覺在憲法之上。
退一步說,這些紛擾是「可預知的,可預見的,也可預防的」;所謂可預知,美國人民都知道出生公民權的屬地主義,是普遍的常識,所謂可預見,以我們對美國司法制度的推斷,川普的行政令被司法機構打槍,也是在情理之中,沒有驚奇;所謂可預防,這些問題川普團隊都可以透過行政手段從簽證著手,並不需要如此手法粗糙的把政見直接轉化為行政命令,不經潤飾, 不經國會。究其目的其實就是給選民交代,並測試總統行政權可以挑戰憲法的底線。
川普是否認為憲法不是為他所寫,但是要為他個人所用?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會不會大方的為川普重新擴張解釋憲法第14修正案的立法原意(Originalism)? 筆者推論是不會的,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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