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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準大法官對廢死含糊其辭 求官不見風骨

立法院完成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的審議,預定24日行使同意權投票。(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完成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的審議,預定24日行使同意權投票。(本報資料照片)

上屆大法官卸任前作成實質廢死的憲法判決後,開始出現重刑犯逃死案例。殺害師鐸獎女教師的劉志明五度判死,最後無期徒刑定讞,縱火燒死一家8口的陳彥翔也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都引發台灣人怒火。由於正值立法院審查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死刑的立場備受關注。不過7人中除1人支持死刑、1人堅持廢死外,其餘不是含糊其詞,就是避而不答,完全不見大法官應有的風骨。

劉志明殺害女教師和陳彥翔燒死8位家人,兩案判決引起社會矚目,不僅在其惡行重大且證據確鑿;更重要的是,兩案逃死都是憲法法庭判決實質廢死的結果。女教師丈夫痛訴大法官判決被害者痛苦無期;縱火案受害家屬也泣控高院救的是惡魔,並問殺8人不用判死,怎樣才會判死?受害悲鳴,令人動容,民憤高漲,難以遏抑。女教師案滿10年之際,民眾手持白玫瑰上街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更喊出「拒絕廢死大法官」!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過去大多廢死立場明確。如廖福特曾是廢死聯盟執行委員,劉靜怡、張文貞、陳運財、何賴傑也都曾對廢死表達支持立場。但在立法院審查時,除劉靜怡對憲法判決認定死刑合憲表示失望,以及王碧芳支持死刑外,其餘5人態度都模糊閃爍。如廖福特用「廢死兩階段說」迴避,是否廢死應「透過社會更多互動」;何賴傑反對死刑,但廢死與否要「視個案判斷」;面對逾8成反廢死民意,陳運財更說憲法法庭理應審酌民意,但也不受民意拘束。

至於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則索性逃避問題,說「唯一立場只有遵守憲法法庭裁判,目前就是認為死刑合憲」;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支持死刑,但強調應有比較嚴格的條件,不知與「死刑合憲但實質廢死」有何差別?

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死刑議題立場曖昧,不免讓人想起前總統蔡英文8年前提名的大法官,在被問及死刑存廢立場時,僅張瓊文持保留意見,其餘皆立場鮮明表達挺廢死。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甚至表示「死刑可能違憲」,為後來的「實質廢死」埋下伏筆。

為何昔日許宗力等人可毫不避諱挺廢死立場,而現在張文貞等人卻不敢表態?其中關鍵並不在民意反廢死,也不是許宗力等人有什麼風骨,或張文貞等人立場改變,而是因為現在立法院反廢死的在野黨居多數。8年前民進黨穩居國會多數,準大法官們有恃無恐。但現在再高舉廢死大旗,人事案通過可能性更低,準大法官們寧可「屈從」於立院席次。

但暫時的「屈從」,並不能改變其特定立場,只反映其求官意志。2019、2023年也分別有大法官的提名與審查,由於都值總統大選前夕,8位準大法官對廢死議題亦多模糊以對。如尤伯祥就說,要在「民意支持的基礎下逐步廢死」。但事實是,儘管民意高度反廢死,當他們就任大法官後,還是以憲法判決達成實質廢死目標。

雖然各國憲法判決常會面臨對抗多數民意的問題,但如果可以不顧民意,為何大法官任命要經國會同意?大法官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不會只有廢死議題;但基於民情民意,廢死觀點仍應作為立委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重要參考。尤其廢死議題恰如一面照妖鏡,證明過去8年來民進黨政府提名的大法官,就是以實現民進黨理念為主要任務;至於高調以對或低調模糊,都只是政治手法。如讓這樣的大法官人事案過關,大法官的專業與風骨將更徹底沉淪。(轉載自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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