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準戒嚴戰車輾壓憲政、民主 誰給賴清德權力?

賴清德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宣布中國大陸為《反滲透法》所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提出五大國安威脅與17項因應策略(賴17條)。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擬定計畫、盤整法令修訂和進度,預計四月上旬律定各項行動計畫、策略及法制化期程。一部砲口向內的準戒嚴戰車,轟轟然即將開動。
「賴17條」除了對外擺出準戰爭的姿態,最重要的是在內部尋找敵人,為準戒嚴進行鋪路的法制化工作。尤其除恢復軍事審判外,另有設立國安法庭之議,甚至賴清德二度提名大法官人選,都要求「提升國安案件專業能量」。原本憲法為國家最高規範,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但在準戒嚴體制下,未來大法官作憲法判決,將是「憲法牴觸國安者無效」;而「國安」的界定,大法官解釋憲法前,當然要先聽賴清德對憲法與法律的解釋。
國人皆知中共對台灣的安全威脅,問題是,誰賦予賴清德定義「中國」為「境外敵對勢力」的權力?賴清德此舉,在合憲性、程序要件與效力上都遭到質疑。陳長文律師就指出,賴清德無視憲法「一中」和《兩岸關係條例》定義,屢稱對岸為「中國」,不斷違憲亂紀;而《反滲透法》對「境外敵對勢力」,未指為「中國」或「大陸地區」,也未授權賴清德定義;以「中國」為敵,讓人猜測是否意在宣戰,但總統宣戰需經立法院議決,賴清德顯然無視憲法之規定。在賴清德身上,人們似乎隱約看到南韓總統尹錫悅宣布戒嚴的影子。
賴清德正把兩岸關係定位推向不可逆的對立,從上任時延襲前總統蔡英文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如今更將對岸界定為「境外敵對勢力」。從「新兩國論」推進到「境外敵對勢力」,對賴清德而言,「中國」不僅是與中華民國互不隸屬的國家,更是意圖併吞台灣、消滅中華民國的敵對國家。因而,蔡英文任內制定的「國安六法」猶嫌不夠,對「境外敵對勢力」定義也不盡明確,賴清德更要掃除模糊地帶,從思想和法理上武裝台灣,連大法官都必須武裝起來。
其實,賴政府已經為準戒嚴體制作了許多鋪墊。全面緊縮兩岸交流,驅逐討論武統的陸配,嚴查軍公教警及相關組織人員忠誠,限制思想、言論、新聞、宗教、文化與學術自由;兩岸觀光依然卡關,管制教育交流的繩索甚至已繞在中小學生的身上。蔡英文說沒人需要為認同道歉,賴清德卻要人民為認同受罰;人民已感受到警總復辟與綠色恐怖的陰影。賴清德把「中國」界定為「境外敵對勢力」後,緊接著的各項政治與法律行動,更將讓「賴17條」成為高懸人民頭上的利劍。賴政府各部會要全面落實「賴17條」,也彷彿隨時要進入準戰時體制。
賴清德要求強化國安法制,完備執法規定,落實「賴17條」,但他卻違憲逾法亂紀,在缺乏明確法律授權基礎下,把台灣推向準戰爭狀態。賴清德指出對岸混淆國人對國家認同之威脅,但他卻顛覆國家定位,混亂國民認同與認知。賴清德也呼籲全民團結抵抗分化,但他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分進合擊的大罷免,卻正在製造對立、撕裂社會。賴清德還強調守護民主自由的價值,但他卻親手挖掘埋葬台灣民主自由的墳墓。
賴清德的準戒嚴戰車即將開動,除了輾壓憲政、民主與自由,在麥卡錫主義的恐慌氛圍和側翼網紅的盲目指揮下,更可能衝破護欄,把兩岸關係與台灣未來帶向不歸路。但,誰給賴清德這項權力?(轉載自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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