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駁回…柯文哲等4人延押2個月 白營批:縱放綠權貴雙標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涉貪案,3月28日裁定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辦主任李文宗四人,自4月2日起再羈押禁見2月。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抗告,沈並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台灣高等法院昨裁定駁回。
台北地院今天也將再次開庭審理京華城貪汙案,提解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出庭行準備程序,預計二人仍維持無罪答辯,沈可能再拋健康因素不佳,聲請法官准予其保外醫治。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被控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三人羈押期間將屆,北院訊問後,認為他們犯罪嫌疑重大,且原羈押的原因及必要依然存在,因此裁定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部分,因無刑事訴訟法「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的法定停止羈押事由,北院一併駁回。
三人抗告,高院認為北院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高院指出,三人以「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或是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為由請求撤銷原裁定,但依卷內事證,主張均不足採,因此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民眾黨表示,台灣司法縱放綠色權貴逍遙法外,「該押的落跑、不會跑的卻押好押滿」,這是赤裸裸的司法雙標、濫權濫押。民眾黨及柯文哲辯護律師一再重申,柯文哲絕無逃亡之可能,起訴書所列證人,更在偵查時多次具結作證,也沒有勾串可能;高院駁回抗告,理由模糊不清忽略事實,僅憑一句犯罪嫌疑重大,就要繼續關押柯文哲,這是清算政敵,嚴重侵害司法人權,對比林秉文、鍾文智等重大通緝犯,甚至出現未做裁定就取消電子監控等荒腔走板的重大違失,不斷挑戰司法正義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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