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連署進入校園 教長:言論自由 學者:聽了臉紅

大專院校學生在校園內擺攤支持大罷免,教育部長鄭英耀認為,這是學生的言論自由、公民活動,非政黨活動,應給予尊重,引發討論。政大廣電系兼任教授郭力昕批評,大罷免至少是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推動,說不是政黨活動「太牽強」,大學不能成為現實政治利用操作的場域,教育部長的言論讓他「感到臉紅」。
近期傳出政大、清大等多所大學校園出現擺攤募集第二階段連署書,引發熱議。鄭英耀昨表示,大學校園須中立,禁止校方政黨活動,但學生的言論自由、公民活動應給予尊重,校園的自由民主是台灣高等教育的珍貴資產。
台師大國文系退休教授林保淳表示,過往禁止政治進入校園,為的是替校園留一分不受政治汙染的淨土,如今容許宣傳罷免連署的學生在校內擺攤,那反罷免的學生是否也可以?憂心學校成了另外一個戰場,甚至學生一不小心就會起衝突。
中研院士陳培哲直言,賴政府的教育部長公開支持言論自由值得肯定,但希望鄭部長的言論自由不因身分、性別、職業等而有差別,「學生有言論自由,學校其他的人是否也應該有言論自由?否則就會成為選擇性的鳥籠言論自由而已」。
陳培哲也提到,學生在校園擺攤支持大罷免,言論發表之後,如果隨後會有支持或反對政黨的行動,「這樣跟言論自由,單純政治學觀念的討論,如何區隔?」是否合適在校園裡面進行,是必須思考的問題。
郭力昕認為,遺憾教育部長身為知識分子、也當過大學教授和校長,「成為民進黨的官,就合理化民進黨的不對」;他為鄭英耀的談話「感到臉紅」,「一個知識分子連這點都無法堅持」。
政大社會學系教授黃厚銘認為,回歸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所談的「教育中立」,該條所規範的主體為學校,其真正的精神在於要求學校的政黨中立及宗教中立,不能強加特定政黨及宗教立場;學生能於校內辦理各式各樣的宗教性社團,亦可以在學校做各式各樣的政治主張,並採取有關政治議題的行動。
外界質疑,如果學生可在校園擺攤進行罷免連署,那教師是否也可以?鄭英耀說「某種程度我們還是要尊重」,但強調,教師要遵守教育人員的法令規範,若有兼任行政工作,則需比照公務人員的規範,依法行政。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民進黨政府、中選會過去三令五申告訴各級學校,政治活動不要進入校園。大罷免就是政治活動的一部分,學生要暢談當然沒問題,但如果要擺攤就比較有疑慮;「教育基本法」中就規範學校不能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這精神也應該涵蓋校內的學生,否則,未來整個黨政都可以進校園?這與民進黨過去主張「政治退出校園」完全不同。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也直言「不應該」,教育部的說法自毀原則,「因為有當選才會有罷免,所以很清楚就是政治活動。」
中選會表示,罷免「辦事處」相當於選舉的競選總部,與「連署站點」及擺攤等活動屬於兩件事,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86條是規範罷免「辦事處」,並非規範「連署站點」及連署活動;「連署站點」或擺攤相關活動涉及相關法律、自治法規等,往往與選罷法無關,這不是選務機關掌理範疇,因此不予評論。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