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拿扇子打羅智強耳光要賠20萬 法院判決理由出爐

立法院去年審查國會改革法案,藍綠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用扇子揮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的臉,羅提告求償50萬元(台幣,下同,約1.5萬美元),台北地方法院判邱女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邱議瑩說,她將提起上訴,不向惡人屈服。羅智強說,他不向獨裁屈服,不與暴力妥協,會與惡勢力對抗到底。
羅智強提告主張,他和邱議瑩2024年5月28日在立法院議場,當天主要議程是擬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修正案,他以手機直播議事經過,但邱議瑩僅因立場不同,突然衝向他並稱「你是沒被打過喔」,再用紙扇打他耳光。
羅指出,邱議瑩的動作有當眾教訓、羞辱意味,兩人皆為政治公共人物,他當眾被紙扇搧打對待,難堪、受辱之情不言可喻,且邱女行為已經逸脫立委行使職權的範疇,更與立委間議事意見交換或決策決定無關,請求邱女賠償50萬元。
邱議瑩則認為,當日立院多數黨欲強行通過有違憲疑慮的法案,且她努力推動10年的再生醫療法,又被國民黨團刻意與國會擴權法案綑綁,她為阻止羅智強不斷以言語扭曲議事,才會上前用扇子拍臉,她的言語及行為性質具政治性或政治訴求,應納入言論免責權的保障範圍。
台北地院勘驗相關畫面後認為,邱議瑩⼿持紙扇搧打羅智強左臉,屬於情緒上宣洩舉動,與行使立委職權無關,不受言論免責權範圍保障,另發⽣地點在⽴院議會期間,現場除有多位⽴委或⼯作同仁與會外,也有媒體或與會者現場直播,邱女行為顯然⾜以使羅智強感到難堪、受辱。
法院指出,邱議瑩行為確實被媒體及相關網路影⾳平台報導、播放及截圖、剪輯⽽傳播,已使羅智強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名譽權受有損害,審酌後判決邱女應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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