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領陸居住證 陸委會擬修法納管 台商:恐阻撓正當權益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日表示,由於台人在大陸申領居住證的案例愈來愈多,陸委會將重啟「兩岸條例」修法工作,把台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納入規管,會努力在立法院新會期推出。
目前「兩岸條例」僅針對台人在大陸設籍,領有大陸身分證或護照,列有註銷台灣戶籍的規定。由於申領大陸居住證不須在大陸設有戶籍,並未違反兩岸條例規範。
賴清德總統14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後宣布,為防制大陸統戰、滲透及認知作戰對國安的危害,將持續推動國安法制改革,邱垂正昨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後受訪證實,將再度推動納管台人領用大陸居住證。
大陸在2018年開放台灣民眾申領居住證,按規定,在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具合法就業、合法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即可申領。對此,民進黨政府當時曾有意修正兩岸條例,增訂領用陸方居住證的申報登記機制,對未依期限申報者處以罰鍰,並對機敏人員領證進行管制,但因選舉等因素,未在行政院院會通過。
邱垂正昨指出,現在台人赴陸申領居住證、身分證、定居證的案例愈來愈多,為了提醒台人的自身權益,陸委會正在重新審視兩岸條例修法工作,同時提醒台人赴陸申請各種證件有種種的風險。除了將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意見,也會跟社會各界溝通,等到相關的立法工作有一定成果後,會向各界說明。至於是否會在立院新會期推出?他表示「會來努力」。
陸委會1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大陸誘拉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定居證、身分證」三證,藉由將台灣人「中國公民化」,推進對台融合發展策略,企圖改變兩岸人民身分、戶籍區隔處理的現狀,目的就為了要模糊台灣主權的界線,製造對台行使管轄權的假象。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表示,將把台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納入規管,廈門台商受訪認為,居住證是幫助台人在陸享受平等待遇的工具,此舉是對正當權益的阻撓,呼籲勿「政治掛帥」;北京台青表示,政府若認為危害國安,應拿出具體事證,而非不斷將「統戰」無限上綱,影響正常交流。
大陸全國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吳家瑩在廈門發展近30年,他表示,居住證本意是為讓台灣人在大陸生活得更便捷,更具法律保障,促進兩岸民生交流,陸委會這一動作顯然是人為設置不必要的隔閡,阻礙兩岸的正常交流交往。政治化的規管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會進一步加劇兩岸之間的隔閡和誤解。
在北京執業的台灣律師、北京靜理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沈杰說,對於不常住大陸的人而言,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已經夠用,但對於常住、在大陸工作發展者,台灣居民居住證(居住證)因有18碼證件號,在辦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申請電子錢包進行身分認證時,或買高鐵票、飛機票,確實能方便快捷許多,也能避免許多網路身分認證系統資訊不匹配的情況。
因此,沈杰認為,若認為有「國安疑慮」,陸委會應拿出足夠的證據支撐,說清楚、講明白,規管也應符合比例原則,而非無限上綱,畢竟「居住證不等於大陸身分證」,否則按照某些綠營側翼的邏輯,去大陸就會抵擋不了統戰攻勢,「那乾脆連台胞證也禁止,不要交流」。
吳家瑩也強調,台商不希望因為政治因素干擾到生活和工作本身,因為居住證是幫助台灣同胞享受平等待遇的工具,而非政治工具。
此事昨日起也在大陸台灣人群組引起討論。上海某台灣人社群微信公眾號文章下方,有人留言質疑,「台灣人申請美國綠卡沒事,為什麼申請大陸的居住證要處罰?」也有人認為,居住證在大陸領,台灣查不到,「規管」可能淪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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