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中國不買了?美國牛肉對中出口量 從2000噸驟降至54噸

柯文哲打「健康牌」失靈 貪汙案裁定再羈押禁見2個月

赴港澳比照赴大陸適用兩岸條例 陸委會:評估中

陸委會表示,赴港澳視同赴中國大陸,適用兩岸條例評估中。(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表示,赴港澳視同赴中國大陸,適用兩岸條例評估中。(本報資料照片)

有意見認為,因應港澳情勢變化,應修改港澳條例相關規範,明訂赴港澳視同中國大陸,適用兩岸條例。陸委會表示,在維護國家安全、有序交流的原則下,檢視相關法規,適時研修。

此外,港澳居民在台居留、定居制度近期受到廣泛關注,甚至傳出可能新增居留模式。陸委會表示,因所涉層面廣泛,仍在整體評估。會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及衡量人道考量、整體國家資源下審慎研議。

針對赴港澳是否比照赴中國大陸,陸委會昨回覆中央社表示,目前已於去年八月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澳門注意事項」,行政院所屬人員因公務事由赴港澳時,均應事先通報陸委會。

至於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及各級地方機關人員赴港澳,亦得參照辦理。

陸委會說明,目前不同的機關也都有依機關性質不同而設置相關規範。

例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前往港澳應經核准,其核准條件、程序等事項,由國防部另定辦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的「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及「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之人員」,前往港澳須先經其服務機關、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其授權的人核准,返台後亦須通報。

陸委會表示,目前也有立委認為入境港澳的風險與入境中國大陸無異,提案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明定台灣人民進入港澳,應適用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對於委員提案、學者建議,陸委會均予尊重,也會在維護國家安全、建立台港及台澳健康有序交流的原則下,持續檢視相關法規,適時研修。

澳門 香港 國防部

上一則

新聞評論/五小黨挺覆議和大罷免 忘記泡沫化教訓?

下一則

澳門兩岸座談會 王金平視訊參加 罕見紅綠學者互動

超人氣

更多 >

世界新聞網為提供更佳的網站體驗,採cookies分析。如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更多cookies、隱私權聲明可參考我們的「 隱私權與條款more > Worldjournal.com use cookies to improve your experience on our site. By using this site, you agree to our use of cookies.To find out more, read our update privacy policy.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