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商圈理事長帶17人赴陸爽玩「未涉選舉對價」判無罪

高雄三民區某商圈發展協會王姓理事長,被控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名義,招待里長、協會成員前往北京旅遊,全程由中國大陸招待,成員僅須支付機票費,王男被檢方依反滲透法起訴,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晚宴無人提及選舉,宴會與選舉無對價關係,判王男無罪。
檢方主張,王男在三民區經營旅行社,也是某商圈發展協會理事長,去年7月起接受大陸政府單位委託,與北京市豐台區台辦取得聯繫,由陸方資助團費,請王男帶里長至大陸參訪。
錢年7月間,王男以「高雄基層交流參訪團」名義帶著3名里長等17人前往北京,6日行程只需繳納1萬8000元(台幣,下同)費用,其他在當地食宿花費等都由大陸資助,王則可從中抽取1000元當作「利潤」。
團員抵達北京後,台辦人員陪同參訪,並藉著晚宴、交流座談會機會,趁機宣傳「兩岸一家親」,還要團員回台後附和「下架民進黨」,檢方蒐證後發動搜索,並依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王男提起公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傳喚多位參加旅遊團的成員作證,稱晚宴沒提到台灣選舉議題,頂多就是團員們私下閒聊時有提到「下架民進黨」話題,且每人均有繳納1萬8000元費用。
法官認為,許多團員未感團費明顯低廉,反而覺得合理,與自身過往旅遊經驗相當,且依致證稱未聽聞落地招待一事;另外,此次旅遊時間與選舉相隔尚遠,返台後王也未尋求團員選舉支持特定候選人,本案旅遊欠缺與投票權行使對價關係存在。
法官認定,陸方人士於晚宴上雖提到「兩岸一家親」,但這類言論非選舉期間也有,甚至金門酒廠的紀念酒還寫有「兩岸一家親」、「共飲一江水」等字,即便少部分團員提到「下架民進黨」,也應受憲法言論保障,判王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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