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擴大召集在野憂備戰 劉世芳:是列入民防人力

為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支援需要,內政部、國防部修正替代役相關辦法,放寬召集年限與次數,並刪除全年召集總日數不逾60日的限制,遭疑「替代役男上戰場」。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在立法院受訪指出,修改規定是要將替代役列入民防人力,目前處在搜集意見階段,最後仍會朝法制作業後對外公告。
劉世芳強調,目前對外預告的子法是2022年行政院的指示,當時兵役法延長義務役一年,把替代役列入民防人力。無論是現役或備役的替代役男,按照民防上的災害搶救、必要時的緊急動員,都會做適當處理。
行政院2022年底通過「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將替代役備役納入民防系統,平時訓練或演習時實施「演訓召集」,非常事變或戰時實施「勤務召集」。
為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支援需要,內政部與國防部近日公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現行替代役「演訓召集」對象為「退役後八年內」的替代役備役役男為對象,每年以一次為限,每次一日以內;修正後新增,「必要時」由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
辦法修正後,召集對象不再限於八年內的替代役備役役男,未來也得召集退役後九年以上接受民防專業訓練,進而擴大國家整體緊急救護及支援防衛量能。
過去「勤務召集」設有總天數限制,每次30日、必要時得延長1次,全年總日數不得逾60日,修正後刪除「全年受勤務召集總日數不得逾60日」的文字,並增列「必要時」由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勤務召集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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