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證實「富察」遭判刑3年 八旗出版社:難過但至少等待有期限

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上海國安單位拘捕2年,日前一審宣判。中國國台辦26日表示,富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八旗文化發布聲明表示,八旗同仁對此感到非常難過,「唯獨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6日在例行記者會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2月17日「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刑罰執行期間,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家屬的各項權利。
陳斌華稱,當事人當庭表示伏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當事人及家屬清楚刑期,「身為發言人我本不願具體公開討論細節,『民進黨當局』對此一再炒作司法個案,想污衊抹黑大陸的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
對於判決結果,八旗文化今透過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八旗同仁感到非常難過。唯獨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聲明表示,後續若有事件發展,請以陸委會發布的消息為主,八旗就不再發布其他聲明。此外,為了讓同仁能夠靜心工作,也不接受外界的訪問。
赴台多年的富察已取得台灣身分,於2023年3月返回上海探親、處理戶籍註銷事宜,後來失聯。大陸國台辦同年4月證實,他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在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日前傳出富察遭大陸秘密起訴,大陸國台辦3月17日證實已一審「公開審判」,但當時並未公開判決結果。
陸委會17日批國台辦稱本案是「公開審判」,其實完全保密且未審先判,所謂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都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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