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軍審 檢察總長稱將全力配合 嘆檢察機關「三無」

賴清德總統日前宣布「賴17條」,將中國大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並恢復「平時軍事審判制度」引發關注。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昨接受媒體人黃光芹網路節目專訪表示,若需司法機關配合,會全力以赴。
台北中國時報引述報導,邢泰釗對國安法制的不足,表達憂心。他強調,除法制面要補強,預防面也需再加強。「這絕對不是個完全承平的時代」,他以烏克蘭為例,今日的和平,可能過幾天就完全不一樣,究竟台灣人有沒有做好準備?若到了非和平時期,檢察官也要負起一些國家安全或是社會治安更嚴重的責任,屆時國家給予檢察官的權利,還有檢察官的工作重點,可能都會不一樣。
面對國安案件,邢泰釗說,檢察機關是「三無戰士」,缺少偵查對象的「人流、金流、資訊流」等資訊,面對大陸社會的封閉、資訊不流通,辦跨境國安案件格外困難,面臨敵對勢力滲透,台灣要如何因應?這需要民眾思量,為維護國家安全,亟需補強國安法制面。
另據中央社報導,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日前表示,關於軍事審判未來制度的規畫,司法院會尊重相關權責機關的決定,而2013年軍事審判法規定修改後及後來的國安法修法,司法院都有因應,成立相關專庭。
王梅英也指出,針對軍事審判部分,根據釋字第436號解釋,即中華民國憲法第9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但這並不是說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的犯罪有專屬審判權,相關建置在憲法沒有明文規定,而是以法律來規定,但一定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若要司法院提供意見,會希望未來的建置是朝獨立、公正、專業性等方向去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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