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12月23日廢停復保 長期旅外也要繳 估增24億收入
健保「停復保」制度將走入歷史,衛福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刪除停復保相關條文4條,增加一條過渡條款,為落實強制納保、公平健保資源等,廢除健保法施行細則39條,12月23日之後將不再有停復保制度,國人出國即使超過6個月,需持續繳納健保費,不再容許先停保,返國後復保。
長期定居在中國大陸的藝人黃安,時常在網路發文貶低台灣,但因持中華民國護照,只要生病就會返台使用健保資源,引發爭議。
健保法現行規定為,預計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申請停保,期間可免繳保費,一入境即自動復保,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可再辦理停保。除了出國6個月以上的國人,失蹤未滿6個月者,其家屬也可辦理停保。
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健保停復保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違憲,若仍認有維持此制度必要性,應該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並給予相關機關檢討期,否則應於2年後失效。
衛福部昨預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12月23日後,應於「返國當天」依規定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受理停保。新制將於12月23日上路,該日起,即使國人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
健保署長石崇良說,停保適用的兩類對象,失蹤或出國超過6個月者,其中出國辦理停保者為大宗,據統計,目前已辦理停保者有21萬人,新制上路後,21萬人若返國需依規定繳交健保費,估計健保可增加24億台幣(約7400萬美元)收入。
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肯定政府此次作為,呼籲政策變更應該完善通知民眾,而非只有1個公文通知,應該讓海外國人充分了解新制,避免不知情而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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