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減碳目標最高30% 500家企業、2萬門市納入碳盤查
環境部昨天公布「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2030年較基準年2005年減碳26%至百分之30%,比國發會提出的目標高五個百分點。
環境部宣布擴大碳盤查對象,預估新增500家企業、2萬間門市要在2026年4月30日完成前一年的排放量登錄,未完成的要罰款。除了已納管的製造業碳排大戶,用電量高的百貨、倉儲等行業也新增納入,對民生影響面可能增加。工總說,標準拉高對企業影響更大,盼政府審慎訂目標;商總則表示政府應撥預算支持中小企業進行碳盤查。
環境部長彭啓明說,本次公布的2030年減碳新目標草案,經比對亞洲各國,以設定相同基準年2005年計算2030年目標,台灣僅次於日本的減量41%。
彭啓明說,台灣在國際上不能用末段班的成績來面對減碳,因此提出各部會的減碳旗艦計畫,以及金融支持、碳有價等方式來減碳。這次減碳區間會變大,主要考量國際政經局勢、全球最新氣候科技發展的瓶頸與突破、台灣AI用電需求,以及財劃法修正後氣候資金投入的不確定性等。
為接軌國際作法,2032和2035年的減碳新目標,彭啓明表示會在明年1月23日的第三次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上提出。
新增盤查百貨、倉儲等行業
台灣碳盤查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碳大戶,本次擴大碳盤查登錄對象,納入製造業及用電需求高的百貨業、量販業、倉儲業、電信業、交通(軌道)業、大型醫院、大專院校等,預計新增盤查約500家企業、涉及2萬間門市。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大專院校、旅館業、鐵路與捷運運輸等,只要全公司年排碳量1萬噸以上,或是單一場所年排碳量5000噸以上即需進行碳盤查登錄;製造業只要年碳排達1萬噸即需碳盤查,三大電信業、22家醫學中心以及全客貨運輸達200台以上業者也需進行碳盤查。
蔡玲儀指出,本次新增的碳盤查對象還無須查驗和繳碳費,不過必須在2026年4月30日完成2025年的排放量登錄,屆時若未完成登錄,將裁罰10萬到100萬元台幣(約3100到3.1萬美元)。
商總盼政府撥經費助盤查
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政府應撥預算來支持中、小企業進行碳盤查,商總才能助企業達到減碳目標。
工總認為,減碳標準再拉高對企業來說影響更大,盼政府訂定目標時應該審慎一點,巴黎協定將目標設定得很高,但在去年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檢討時,各國的達成率都不如預期,顯見不是國際上喊出的目標,大家都很容易達成。
環境部表示,這項草案預告期有一個月,預計明年2月7日舉辦公聽會,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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