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少1.2萬…監院報告:台雙養家庭成主流 母職懲罰仍在

明天是三八婦女節,雙薪家庭愈來愈多,卻不意味性別經濟走向平等,育有子女的職業女性,常遭歧視,薪資也受影響。根據監察院研究報告指出,「雙養家庭」成為主流趨勢,母職懲罰卻依然存在,育兒婦女一個月薪資減少最多可到1萬2000元(台幣,下同,約365美元),且年輕世代育兒女性的母職懲罰愈明顯。
研究計畫主持人、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洪惠芬表示,政策規畫僅擴大托育是不夠的,勞動市場也應該要調整,才能減少母職懲罰。
所謂「母職懲罰」又稱「育兒懲罰」,意指育兒女性相對於未育兒女性,往往薪資較低。實際上,當一位母親常因孩子生病而請假、或必須配合托嬰中心接送時間無法超時工作,很容易成為主管眼中「不夠好」的員工。
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家庭照顧責任及婚姻變故對婦女就業與經濟安全的影響」研究報告發現,1975年至1984年出生的台灣女性,育兒薪資受損程度以育有三歲以下子女者,平均月薪減少1萬2416元最高,其次為育有四至六歲子女者,平均月薪減少1萬172元。育有七至12歲者,平均月薪減少8253元。育有13歲以上者,平均月薪減少1萬843元。
但隨著教育程度增加,影響會減少。團隊推測高教育程度的婦女所在的就業部門整體而言比低教育程度的婦女在工時與休假安排更友善育兒照顧者,也使得她們更不容易中斷就業。
研究報告也提到,不少女性為了照顧家庭,不得不選擇網拍、外送等時薪制、兼職工作,但因缺乏底薪保障,收入不穩定,導致到年老時處於高貧窮風險。
洪惠芬表示,彈性的孕產休假制度、充足的托育服務、以及職場的彈性與完善對應措施,才至少能讓年輕女性願意且勇敢生養。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台灣的勞工缺乏「工時主權」,這讓有照顧需求的勞工必須離開職場,或進入非典型就業才能維持照顧責任,其中又以女性最受到影響。若要讓媽媽們持續就業,讓勞工有更多權力安排工時,是有必要的支持。此外,應建立全民基礎年金,讓所有國民擁有最基礎的年金保障。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不只母職薪資受損高,性別同工同酬落差也大,如何避免照顧者因照顧而失業或所得減損,需落實工時彈性、鼓勵男性育嬰留停,家庭與照顧分工更加落實等,才能翻轉現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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