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1個月燒2次 遭停工開罰 環團批:台電管理鬆散

上月13日才發生鍋爐大火,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昨天上午10時許再發生火警,因新建燃氣機組海水渠道工程,在切割鋼筋火花噴濺到塑膠板模引發火勢,一小時內撲滅,無人受傷。職安署認定,現場未鋪設防火毯,動火管理不慎,已勒令停工,將依職安法開罰3萬至30萬元(台幣,以下同);台電表示,火警不影響發電機組運轉,將要求工地檢討改善。
除了中火出包,核三廠前天也因施工不慎引發火災。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認為,電廠明顯人為疏失,代表台電防火意識薄弱,也是核電場運營隱憂。
中火廠區過去五年發生六起火警,近一個月來二度火警,2月13日中火的四號機組鍋爐大火,昨因施工不慎釀火災。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說,雖然屬於工安意外,但也凸顯台電管理鬆散,螺絲掉了,就算出狀況的是承攬商,台電仍有監督責任。
昨天火警的起火點在中火十號燃煤機組北側,屬於新建燃氣機組海水渠道工程,起火後,現場黑煙竄天、煙霧瀰漫,伴隨塑膠臭味,引發周邊居民恐慌。
內政部消防署台中港務消防隊表示,昨獲報後,派出多人搶救,火勢在上午11時許完全撲滅,無人受傷,燃燒面積約200平方公尺。
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主任林聰偉說,經現場勘查,工人在切割鋼筋時,沒有設置防火毯等防火防護,致火星噴濺到塑膠板模起火,該工地未作好動火管理,已勒令停工,將開罰3萬至30萬。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透過AI判煙系統,掌握火場空氣汙染,立即派員到場監測,火勢迅速撲滅,空氣品質測量值未有明顯變化,不過大量濃煙造成空氣中粒狀汙染物明顯增加,已違反空汙法,將裁罰承包商10萬至500萬元。
立委顏寬恒說,中火近月已經發生兩次火警,過去工安意外頻傳,未來「以氣換煤」蓋燃氣機組,以後燒天然氣,禁不起任何火苗,要由台電、廠商加強安全,不要讓周邊居民活在恐懼中。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非常重視此次連續工安狀況,要求經濟部確實督導台電,並即時追究責任,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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